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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9案最重量刑 吳淦被判8年「不忘初心」

德國之聲 中文網
2017年12月26日

在西方國家的聖誕假期期間,中國司法部門加快了對部分維權和異議人士的審判速度。12月26日,司法機關對兩名在「709大抓捕」中入獄的活動人士進行了審判。兩人的庭審結果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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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ktivist Wu Gan
維權人士吳淦入獄前曾錄製影片稱,自己永遠不會自殺,不會拒絕委派律師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AP Photo/Anonymous

(德國之聲中文網)"感謝貴黨授予我的崇高榮譽,我將不忘初心,擼起袖子加油干"--這是網名為"超級低俗屠夫"的維權人士吳淦12月26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後在法庭上的第一反應,其代理律師葛永喜向德國之聲透露稱。

吳淦是中國網民中非常活躍的代表,2009年5月10日湖北省巴東縣鄧玉嬌事件發生後,他趕赴現場向外界傳遞訊息,並為鄧玉嬌籲請法律和公眾的支持;2010年3月31日,"結石寶寶之父"趙連海被審判的北京大興法院門外,吳淦也在現場。4月16日,"福建三網民案"在福州馬尾法院開庭,他和其他網友在法院外進行聲援。除此以外,吳淦還參與了一系列維權案件及中國部分網民推進民主自由的圍觀行動。在中國當局眼中,身為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專門聘任的行政助理,吳淦是在多起敏感案事件中"沖鋒在前"的人。新華社曾在一篇題為"揭開'維權'事件的黑幕"的文章中表示,吳淦雖然不是律師,但在律所裡"地位"特殊,深受周世鋒的倚重,直接參與該所的重要決策。2016年,周世鋒已經因"顛覆國家政權",被判刑七年。

中國當局於2015年7月初採取行動,大範圍抓捕、傳喚、刑事拘留維權律師和相關的活動人士。在這起被外界稱為"709大抓捕"的行動中,已經有多人被中國官方以"顛覆國家政權"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判刑。除周世鋒外,包括維權律師江天勇、李和平以及民主活動人士胡石根等。但從目前情況來看,吳淦被判八年的結果是所有"709大抓捕"受害者中量刑最重的一例。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當天公開的一份聲明中則指出:"被告人吳淦因對國家現行政治制度不滿,逐漸產生顛覆國家政權的思想。其後,吳淦長期利用訊息網路散佈大量言論,攻擊國家政權和憲法確立的國家制度,宣揚用以顛覆國家政權的'推牆'思想;勾結一些具有顛覆國家政權思想的非法宗教活動人員、職業訪民、少數律師和其他人員,以'維權'、表演'行為藝術'等為幌子,採取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起鬨鬧事,在訊息網路上辱罵他人、散佈虛假訊息等方式,炒作多起熱點案事件,抹黑國家機關,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國家制度,實施了一系列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律師:抓捕是"迫害"

吳淦的代理律師葛永喜完全不認可司法機關的上述定罪,並指出在吳淦案的整個過程中出現了太多的違規、違法的現象。在他看來,最突出的就是吳淦其實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中國當局"將一個沒有違法犯罪的人進行抓捕,本身就是一種迫害。"葛永喜指出:"這種迫害是法治國家所不允許的。"另外,他認為案件的指證、管轄以及專案組的構建都存在程序上的違法。

在網路上廣為流傳的文章"祭劉曉波先生"中,署名吳淦的作者表示中國當局為了讓他按要求認罪,上媒體配合宣傳,放棄自己請律師的權利,對他實施了"各種折磨和酷刑",包括"強制"安排其住進天津公安醫院,通過"虐待式"的治療摧殘其身體和意志,製造壓力恐懼。

律師葛永喜介紹,中國司法機關給吳淦定罪的核心"犯罪事實"是他參加的12起維權事件,屬於他"顛覆國家政"的核心行動。在思想言論方面,主要是吳淦近年來發布的《殺豬寶典》、《喝茶寶典》和《被拆遷徵地戶維權寶典》。中國司法機關認為,吳淦"犯罪行為積極,情節惡劣,社會危害性大,主觀惡性深,應依法從嚴懲處。"

China Xie Yang Menschenrechtsanwalt
中國官媒公開報導謝陽的所謂認罪表態(資料圖片)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Ng Han Guan

"709大抓捕"最重的判決

也同樣是在12月26日當天,中國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法院對"709大抓捕"中入獄的另一位維權律師謝陽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也做出了判決。法庭指稱,謝陽"長期受反華勢力滲透影響,逐漸形成了推翻國家現行政治制度的思想。2012年以來,謝陽多次利用訊息網路發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並通過炒作熱點案事件,攻擊憲法所確立的國家制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但考慮到他"歸案後認罪、悔罪",而且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尚未造成嚴重社會危害",法院認定謝陽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免予刑事處罰。謝陽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並"感謝合議庭組成人員、公訴人、辯護人的辛苦勞動"。

陳建剛曾經是謝陽的辯護律師,但在中國當局的施壓下被解除代理關係。謝陽不得不委託中國官方為其指派的辯護律師。據之前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媒體報導,陳建剛在會見謝陽時記錄了他在獄中遭受虐待和酷刑的情況。謝陽曾告訴陳建剛,獄中他經歷了被拳打腳踢 ,晝夜不停虐待審問的過程。記錄訊息顯示,謝陽曾表態稱:"我想盡快結束他們對我的審訊,哪怕這意味著死亡……後來讓我怎樣寫我就怎樣寫。"12月26日德國之聲撥通了陳建剛律師的電話,但後者表示出於"各種未知的原因"無法接受採訪。但他指明有關謝陽獄中情況的訊息可參照之前在網路上發布的消息。

而據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法院庭審後公佈的最新消息,謝陽聲稱在整個案件的辦理期間,特別是在羈押期間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司法機關充分保障了其合法權利。他表示,"感謝司法機關對他從寬處理,以後一定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

已經在服刑期間因病去世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最後一次被判以重刑也是在西方國家的聖誕節假期期間。在人權組織"國際特赦組織"駐香港研究員潘嘉偉(Patrick Poon)看來,中國當局選擇在聖誕節期間審判維權人士的做法是考慮到這段時間內國際外交的關注程度相對較弱。他批評稱這是一種"及其惡劣、令人憤世嫉俗的政治算計"。中國官方曾多次表態稱,有關被捕維權人士在獄中受虐待的說法與事實不符,系當事人或其辯護律師為了引起廣泛關注的"炒作"。路透社於26日當天要求中國外交部對上述兩起案件的判決予以置評,但未收到任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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