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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國際原子能機構五十年核風雲變幻

Peter Phillipp2007年7月29日

7月29日是國際原子能機構成立50周年紀念日。50年前該機構成立時為自己定下的目標是保障和平,促進對核能的和平利用的研究。但實現這一目標在過去幾年中變得愈發困難起來。聯合國的這一機構不得不一次又一次面臨著各種各樣棘手的問題。下面是德國之聲記者對這一全球核力量守護神的曾取得的成功,面臨的挑戰以及未來的方向所作的詳細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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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原子能機構旗幟在維也納聯合國城前飄揚圖片來源: AP

國際原子能機構成為今年國際政壇頻繁出現的關鍵字。只要出現有關核爭議的問題,有跡象顯示有人在密謀製造核武器,這個位於維也納的國際原子能機構總會出現在那裡。這一點贏得了世界上的廣泛贊譽,甚至包括那些受到原子能機構檢查的國家也對此表示認可。2005年,諾貝爾獎評審委員會將諾貝爾和平獎授予了國際原子能機構和該機構總幹事,埃及人巴拉迪,以表彰其為世界和平做出的努力。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源自當年的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在聯合國大會上的一次講話,那一天是1953年12月8日,「核時代的發展速度如此迅猛,以至我們每個公民都必須至少瞭解核時代發展的規模,以及它對這個世界意味著什麼。如果人們希望用一種睿智的方法尋找和平的話,首先必須認清當今人類生存中最關鍵的因素。」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第八年,也是美國在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投下兩顆原子彈後的第八年,前蘇聯進行首次核試驗後的第四年,整個世界面臨著未知的,極其危險的未來。此時的原子彈跟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相比,威力已經提高了25倍。西方國家中,美國,加拿大和英國掌握製造核武器的技術,與之相對的就是前蘇聯。各國之間的核競賽讓世界籠罩在一片核危機的愁雲慘霧之中。

但同時人們也知道,在核能的和平利用方面,人們同樣也取得了很大的進步。艾森豪威爾提出了和平利用核能的設想,「美國要做的不僅限於削減用於軍事目的的核材料。僅僅從士兵手中奪下他們的武器是不夠的,化劍為犁才是解決問題之道。美國深知,如果這些破壞力巨大,令人望而生畏的核能用於和平目的,其發揮出來的能量也是同樣令人驚嘆的,受益的將是整個人類。美國深信,核能的和平利用並不是遙不可及的夢想,而是已經被證實的事實。核能可以用於和平,就在今天,就在現在。」

每個人都清楚,此時必須與時間賽跑。為了發展核能的潛力並加以和平利用,艾森豪威爾設計了一個讓聯合國負責核裁軍與核不擴散事務,包括核能的和平利用的機制。

他要求成立一個在聯合國領導下的核能機構,由它負責可裂變的核原料的保存,儲運和用於和平利用目的的發放。

艾森豪威爾在聯合國大會上的講話過去10個月之後,有81個國家一致同意成立國際原子能機構,國際原子能機構也在1957年的7月29日正式開始了工作。機構所在地為維也納。但是世界政治格局,尤其是東西方的對峙局面在那個時候變得更加尖銳。這種劍拔弩張的局面從1962年的古巴導彈危機開始一直持續到80年代美蘇原則上同意在核裁軍問題上相互接近為止。

那時,兩國已經向其他幾十個國家提供了核技術,現在這些核技術必須逐步由國際原子能機構接管。國際原子能機構將檢查相關國家是否遵守了核不擴散協定,但那些聲明不需要國際原子能機構援助的國家則不在被檢查之列。檢查的重點還是那些老牌核國家,如美國,前蘇聯,英國,法國和中國。

國際原子能機構不僅是核力量的守護神,它同時也負責將民用核技術帶到發展中國家去。機構副總幹事布卡特教授說:「很清楚,從一開始國際原子能機構就擔負著這兩項使命。不是用在戰爭,而是把核能用於和平發展上,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和平發展上。這裡尤其指醫學,疾病診斷,核醫學,用於殺死癌細胞的化療等。在農業上,水利灌溉,工業領域,核能都有著廣泛的應用,我們正試圖將這些技術從發達的工業國如德國,美國,日本引進到發展中國家。」

在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幫助發展中國家引進核技術方面碩果纍纍,但是它的另外一個使命,削減核武器,則困難重重。在國際原子能機構成立不久,人們就在努力尋找有效削減現有核武器以及阻止製造核武器的技術外流的辦法。1970年3月,核不擴散條約生效,189個成員國宣誓不發展、不購買、不傳播核武器。

核不擴散條約規定,只有在1967年之前擁有核武器的國家才是合法擁有核武器的國家,當時符合這一規定的只有聯合國五大常任理事國,但以色列是個特例。在五十年代末期,以色列就很可能已經擁有了核武器,但是一直未加入核不擴散條約,類似的國家還有印度和巴基斯坦。如果這三個國家希望加入核不擴散條約,那麼他們必須放棄核武器並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核查。這一被稱為保障協議制度的條款與1971年正式生效。

這一條款在這些年當中也經歷了變化,保障協議部門的主管,美國人吉爾科麗說:「保障協議制度在過去的10多年裡也經歷了很大的變化。過去是對方申報核材料的儲藏之地,我們只是按照申報內容進行核實。而現在我們把整個對象國作為一個整體看待,對該國進行最徹底的核查,不僅檢查這個國家已經和正在做什麼,還要瞭解它計劃在未來做什麼。我們不僅會核實這個國家的申報是否正確,還會檢查它是否全面,看看他們是否把計劃完完全全的告訴了國際原子能機構。」

為了保證這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核不擴散條約還有一個附加條款。這一條款要求和不擴散條約的締約國必須保證核查人員有權自由地,無須通報地檢查該國的核設施。另外一項重要的內容是相關各國必須對原子能機構的工作提供全面配合,而這一點在伊朗,伊拉克和北韓的核危機中並未得到全面落實。

近10年來,人們一直在對伊拉克的設施進行核查,現在又出現了新的問題,「我們現在需要面對的是最近幾年出現的問題,即核材料和核技術的秘密流通。目前為止,我們只能依靠公開的,官方的訊息渠道,但我相信,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地方的,或者政府層面之外的一個組織在運作核材料和技術的買賣,對此我們必須採用新的技術,新的核查模式進行處理。」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工作人員幾乎成了國際警察部隊,雖然從經費上看並不能支持他們的這種做法。塔利科拉烏夫負責外部事物和經費,他說:「國際原子能機構是由成員國資助的。現在有144個成員國,他們被按照國家經濟實力分成不同等級。我們的財政預算是3億多美元,低於同在維也納的國際刑警組織。3億1700萬美元中的1億2000萬用於核查工作,我們要在大約100個國家裡展開核查。1億2000萬美元,我聽說還不如歐洲較大的足球俱樂部的預算。」

除了經費捉襟見肘外,政治上保持中立也不是容易的事情。那些傳統核大國在國際原子能機構內位高權重,不免會對原子能機構的工作施加政治影響。

在牽扯到別的國家的時候,權衡政治利益也成為原子能機構決議中不可迴避的一個問題,比如在伊拉克,北韓和伊朗的問題上。在所有這些問題上,人們經常可以看到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總幹事和華盛頓方面意見不一。白宮方面的態度經常是明確而強硬,而來自維也納方面的態度則要溫和一些,國際原子能機構更多的是希望通過談判,核查已經耐心來解決問題。

除此之外,國際原子能機構還是較好的保持了自身的獨立性。包括在一個國家是否應該可以利用核能這樣的問題上,國際原子能機構也表現了較好的獨立性。該機構副總幹事布卡特教授認為,國際原子能機構不會像別的國家推薦或者勸阻使用核能,在德國是否應該退出核能這一問題上,該機構也沒有表示出明確的立場,「在過去的10到20年間,國際原子能機構保持了相當的中立態度。我們有這麼多成員國,不僅是德國。國際原子能機構從來不認為自己是推廣核能的機構,但如果一個國家決定建設核電站,我們則會上前提供支持。我們支持成員國安全的引入核技術,安全的是使用和技術,當然也包括安全的退出核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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