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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奉獻—光有熱心是不夠的

2006年4月2日

「公民公益奉獻」這個名詞在德國已風行多年,尤其是在文化領域。在國庫空虛的年代,國家更仰賴私人資金的支援。願意捐錢促進公益事業的人,可以申請成立基金會。為簡化申請手續,政府於幾年前完成了稅務及基金會法改革。改革看來是成功的,至少新成立的私人基金會已大幅增加。但在政治層面上,聯邦及州政府卻為成立一個大型「國家文化基金會」而爭論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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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基金會—「聽老奶奶講故事」圖片來源: dpa - Report

負責促進現代藝術及革新藝術工作項目的「聯邦文化基金會」,每年的經費預算為3800萬歐元,而「州文化基金會」則獲得800萬歐元作為「保護文化遺產」之用。現在聯邦及州政府文化基金會,無法就合並組成一個「國家文化基金會」達成一致。而私人基金會卻有如雨後春筍般紛紛出現,不過它們的素質良莠不齊。

德國是個樂善好施的國家:僅去年一年就新成立了800個公益性基金會。成立基金會的熱潮始於2000年,至今尚未降溫。當時政府逐步展開了稅務及基金會法改革,這也是民間爭相成立基金會的主要原因。目前全國總共13490個基金會中的三分之一,是於過去5年中成立的。「德國聯邦基金聯合會」的弗萊許說:「關鍵之一是政府改善了慈善捐款的退稅法規。其次是,根據修改後的民法,私人或民間團體不需受國家干涉,有權申請成立基金會。」

基金會法人每年最高可申請退稅2萬歐元,如果累積10年後再申請退稅,最高可退回60萬歐元。但大部份的基金會創建人並不在乎金錢,而是希望留名後世。一個基金會成立以後,基本上將永久存在。大約1/10的基金會是資助文化事業,其中大部份為支持已長期存在的文化設施,如:歌劇院、博物館,或保護某一著名藝術家的紀念文物等。現在越來越多的基金會也開始關注當今社會的發展趨勢。弗萊許說:「例如加強了對幼兒音樂及幼兒教育的關注。比薩測試等調查結果暴露了德國教育水準的缺失,使人們意識到問題的嚴峻,因而引起許多基金會對幼兒教育的特殊關注。」

基金會的性質,不僅在內容,同時也在形勢上有了多種多樣的蓬勃發展。最新的發展趨勢,是成立基本資金僅5萬歐元的「迷你基金會」。這是一種令人擔心的發展趨勢,因為這些小成本基金會的日常工作是在經費拮據的情況下進行。真正做事的並不是基金會創建人,而是那些勤奮的工作人員。多年來,在資助猶太女藝術家及學者的迷你基金會「回饋基金會」擔任義工的維克霍爾斯特女士說:「基金會內部需建立順暢的交流渠道,發揮有效運作,妥善安排及運用資金,組建財務投資管理機制及行政和辦公結構,發展基礎設施;對外需組織募款活動和推展公關工作。這一切只有在專業領導下才可能實現。」

小型基金會缺乏聘請專職工作人員的資金,其行政支出依法不得超過資金利息的10%。基金會的資金主要應用於慈善及公益事項用途,其結果是,榮譽性質的義工勞動已到了自我剝削的程度。維克霍爾斯特女士說:「長期以來,我一直呼籲不要再鼓勵人們成立基金會,而結果怎樣呢?還是有許多個人成立了基金會。那麼這些一人基金會的創辦者去世後,由誰來接手呢?實際的情況是,許多小成本基金會的創辦者,不論生前或死後都沒能力組建專業的管理機制,使基金會最終走上自生自滅的道路。」

由許多個人出資小額款項,共同組織一個以促進公益為目的「市民基金會」倒不失為一可行辦法。此外德國「聯邦基金聯合會」主張修改現行的稅務及基金會法,以扼阻成立迷你基金會的發展趨勢。弗萊許說:「聯合內閣在執政協議中明文規定,必須繼續改善稅務及基金法的法律框架條件值得稱道。我們需要更優惠的基金會退稅法規,以吸引更多資金流入促進公益事業的基金會相關渠道。」

在成立新的基金會時,必須質、量並重。只有在新成立的迷你基金會也具備專業管理的架構時,才能毫無保留的積極看待德國歷久不衰的創立基金會熱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