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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1708 int. liu kaiming

2009年8月17日

8月16日,河南林鋼數千名工人集體抗議勞資問題,導致這家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暫停。幾周前,國企吉林通化賣給民營企業建龍遭到工人反對,前總經理甚至被毆打至死。就在8月14日,中華全國總工會才剛剛發出了《關於在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中進一步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國企依法落實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等。那麼,中國頻頻發生國企職工維權抗議的原因何在?本台記者謝菲就這些問題採訪了位於深圳的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勞工情況及工會問題專家劉開明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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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發生在2008年貴州的集體抗議事件圖片來源: AP

德國之聲:劉開明先生,我們今天的話題圍繞中國國有企業職工利益。前一段時間吉林通化事件,還有昨天河南林鋼工人唯堵事件,這些事件的背景都是國有企業進行重組或是賣給民營企業,或是宣佈破產。而工人要求獲得相應的合理的補償,領回拖欠的薪水,以及醫保養老金等等。中國的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破產的高峰應該是在上世紀90年代。那麼為什麼在10幾年後,接連發生國有企業工人大規模的社會洩憤事件?

劉開明:應該說大規模的改制是在99年到2003年這段時間是高峰。現在應該說都是以前比較好的企業,這幾年經濟不善,所以繼續推進。就國企整個機制來說,很難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所以在去年金融危機爆發的情況下,有許多國有企業,包括過去風光一時的鋼鐵企業也面臨虧損的大問題。所以之前一直在推進的國企改革,特別是把虧損企業推向市場的工作就在去年底到今年進一步加速。但在改革的過程中,實際上一直是政府主導。所以在企業轉制的過程中,沒有真正關注到利益相關群體,特別是受到企業轉制影響的工人的利益。

德國之聲:8月14日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出了《關於在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中進一步加強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企業改制中依法依規地落實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 權等的落實。現在發出這個通知是否能起到什麼作用?

劉開明:我覺得不會有太大的作用,因為按照有關法規,國有企業改制和重大思想都應該是向職代會公開的。也就是職代會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有權得到有關訊息,同時有權參加有關轉制。但在中國過去60年時間,工會並沒有以工人的代表進入到利益博弈中,而只是扮演了搞文藝活動啊,福利等的組織者或視勞動動員者角色。並沒有去代表工人利益談判。所以雖然我們有工會,在國企裡有職代會,而且有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去保障工人的執行權,參與權,但是工會和職代會的角色一直是不明確的。現在雖然強調職代會的參與,但由於工會並不能真正代表工人的利益,所以據我的觀察,不會有太大作用。

德國之聲:您剛才說,企業裡的工會更多的是組織文藝活動,發些福利物品等。那麼中華全國總工會在保障勞工權益上一直以來起的什麼作用呢?

劉開明:中華全國總工會主要起的是政治的作用。在國家層面代表工人階級的群眾團體,所以作為國家的重要的政治力量,在中央層面,在政策法律的制定方面,它也扮演一個政治角色。但是政治角色,在中國是講政治顧大局,首先是政府的政治決策,黨的有關政策。所以工會的任何決策必須是配合黨和政府的決策實行的。所以它不是代表工人去跟改制決策的執行者談判,而是配合地方黨委來說服動員工人來符合政府的有關利益。這個時候,應該說工會是缺位的,它並不能代表、真正關心工人的利益。

德國之聲:中國社科院的於建嶸教授發表過許多有關中國勞資關係,勞工利益等問題的文章,其中認為"社會洩憤事件不能算破壞社會穩定",您怎麼看待這一觀點?

劉開明:我認為是這樣的。因為有政治取向才能導致社會的崩潰,僅僅是洩憤的話,是因為老百姓心中有不滿,有不平,他宣洩出來了,就會趨於平和了。所有的洩憤事件都有具體利益,所以它沒有超過具體經濟利益的政治企圖,它對整個社會並不會構成一個大的破壞。所以最重要的是有關的決策者,應該顧及到工人的利益,工人的不滿,讓工人的不滿有宣洩的渠道,同時照顧工人的利益。

德國之聲:那要做到就像中華全國總工會發的通知中說的,切實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等,您認為應該從什麼地方做起?

劉開明:非常簡單。就是落實中國有關的法律。包括從憲法,到勞動法到工會法有關的規定,讓工會真正代表工人。當政府決策跟工人利益不一致的時候,不應該代表政府游說工人,而是代表工人同政府和資方協商、溝通和談判。它只要代表工人的利益,就會獲得工人的信任。這實際上並不難,只要回歸法律的規定,落實法律的規定就可以了。

作者:謝菲

責編: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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