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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受到嚴格限制

2011年3月3日

中國政府由於擔心有關阿拉伯世界的抗議行動在中國引發動亂,因此對外國記者採取了嚴格的管理措施。外國記者未經允許不得進行採訪報導。如果有誰敢於不合作,就將被扣押或者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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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出動大批警力阻止「茉莉花散步「活動圖片來源: AP

中國警官馬濤對德國電視一台女記者克里斯蒂娜‧阿德爾哈特(Christine Adelhardt)警告說,在中國任何地方採訪,必須事先得到批准。這位警服上寫著01356編號的警官還對這位德國記者說: "我可以給你舉個例子。比如你要對一座樓房裡的某個人作採訪,那麼你就首先要得到樓委會的同意。"

阿德爾哈特和她的攝影團隊於上周日在北京王府井和其他一些外國記者一道,被中國警方扣押了4個小時。這些記者原本想看看到底有誰會響應茉莉花散步的號召參加示威遊行。他們在街頭並沒有看到很多參與散步的群眾,卻看到了大批警察和手拿警棍的便衣。起碼16家傳媒組織的記者被逮捕, 並受到毆打和折磨。記者們拍攝的錄像和照片也被銷毀。一些記者還被誣蔑煽動鬧事, 破壞中國的社會和諧。被扣押的記者中包括德國電視一台和電視二台以及德新社的記者。

馬警官還對阿德爾哈特威脅說,"如果你繼續從事非法採訪,將按照法律對你做出處罰,包括吊銷你的記者證和簽證。"

直到上周日之前,中國還對外國記者實施完全不同的採訪規定。這就是2007年年初在奧運會開幕前頒布的採訪條例。當時的規定中是這樣寫的:外國記者在中國採訪組織或者個人,必須事先得到他們的同意。這個規定還曾一度被輿論視為中國進步的表現。在這個規定頒布後,外國記者到外地採訪已經不再需要得到什麼批准了。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並不承認中國在新聞自由問題上出現了倒退。她強調說,這不過是地方部門對落實有關規定明確了細則。 因此記者如若到某地採訪必須事先問清楚,是否需要事先得到批准。地方有關部門將根據具體情況做出決定。

一些記者在外交部的新聞發布會上不滿地說,這種對採訪規定的新解釋為地方有關部門肆意妄為打開了方便之門,同時讓人弄不清到底還有什麼採訪會得到批准。

外交部這位發言人的說法讓人感到,負責管理外國記者的中國外交部在這個問題上已經沒有多少話語權了。過去外國記者出了問題總是會被叫到外交部,但是在這周數十名外國記者卻被中國警方傳喚。外國記者協會報導說,中國警方現在掌握了對外國記者的控制權。

約談時,馬警官還對記者阿德爾哈特說,中國是個穩定的國家,不需要任何人來影響這個國家的安定和進步。我們的人民是擁護政府的。他同時告誡德國記者說,今後不要再以什麼抗議活動作為報導的內容。

國際記者聯盟周四發表聲明表示對中國警察向一些外國記者發出的拒絕延長記者簽證的威脅感到關切。聲明說,中國警察要求外國記者不要在下一次茉莉花聚會的預定時間,也就是3月6日再去現場報導,否則將會影響未來辦理簽證。BBC的一位記者也說,中國警察發出警告,如果要在包括王府井在內的北京數個公共場所拍照,錄像或採訪必須事先得到特別允許。

據路透社報導,中國警方威脅數十名外國記者說,將取消他們在中國的逗留許可。周四中國有關方面已經通知外國記者,如果要對北京繁華地帶進行採訪,必須在3個工作日之前提出申請。 違反這個規定將有可能吊銷簽證和記者證。

另據消息,在中文的網際網路上有人再次發出了周日舉行抗議活動的號召。為此次遊行提出的口號是:我們要吃飯,我們要工作,我們要住房。

作者:Andreas Landwehr/路透社 綜合編譯:敏芬

責編: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