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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以雙方都違反國際法

Peter Phillip2006年7月8日

德國之聲資深評論員彼德.菲利浦認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對最近巴以衝突的決議是出於政治目的,而在內容上大可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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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薩地帶進行軍事活動的以色列士兵圖片來源: AP

中東地區暴力衝突仍然沒有中止的跡象。周四至周五的夜間,以色列軍方發動了一周以來最為兇猛的攻勢,造成至少11名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死亡。以軍發動軍事行動的目的是為瞭解救十天前被巴勒斯坦極端分子綁架的一名以色列士兵。與此同時,全世界的政治家都呼籲避免暴力升級。周四,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聯合國人權理事會通過了該理事會成立以來的第一項決議,主題是新近發生的巴以衝突。

全世界對設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給予了厚望,但是人們有些操之過急。人權理事會通過的第一項決議延續了他的前身——人權委員會的傳統。那就是,決議是出自政治目的,與其內容並不一定有關。

決議的起由又是巴以衝突,又是加薩地帶的暴力衝突。人權理事會通過了巴勒斯坦的阿拉伯同盟國家提出的建議,要求以色列中止軍事行動。此外,人權理事會還決定派遣一個委員會前往巴勒斯坦地區,對以色列進行的傷害人權的行為進行調查。

對以色列提出的指責是有道理的。以軍的部分軍事行動違反了國際法,蔑視了人權。他們摧毀了巴勒斯坦地區的基礎設施,例如一家電廠和幾個重要的橋樑,並且對巴勒斯坦居民區發動炮擊和空襲,是對生活在加薩地帶巴勒斯坦人民的集體懲罰。一個民族因此受到恐怖威脅,被弄得噩夢纏身,這當然是傷害了人權。

但這只是問題發展到今天的一方面。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同時也犯下了一個讓人遺憾、引人深思的罪惡:他們的決議中沒有提及巴勒斯坦人綁架以色列士兵的事件,也沒有提及巴勒斯坦極端組織用火箭襲擊以色列領土。這都發生在以色列總理奧爾默特派兵進入加薩地帶之前。這都是跨國界的敵對行動,只不過目前巴勒斯坦還沒有建國,這條邊境還沒有收到國際承認罷了。

至於這些事情應該被看成是對人權的傷害,還是根據國際法和戰爭法被看成是敵對行動,我們可以坐下來討論。如果是後者,那就不應該是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任務,他們也就不應該對以色列的行為提出批評。

把話說白了!雙方都違反了國際基本的法律法規。如果一個聯合國機構認為有必要進行干涉,就應該對肇事雙方提出警告和批評,才能對得住自己的名聲。只要人權理事會中還有自己國內仍然存在人權問題的國家,就會繼續出現站錯地方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