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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中法制對話意義何在

2009年1月31日

"近十年來,德國與中國的專家們定期舉行所謂的法制和人權對話,這一活動幾乎從不公開,也沒有公眾參加。"《明鏡周刊》回顧了德中法制對話的歷史進程,認為這一"無聲的外交工具"沒有起到作用,因為雙方往往"自說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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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談經濟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 dpa

"贊成者說,德中對話可以加強中國國內那些主張實行更多法制、更為溫和地對待異議人士的力量。批評者則把對話視為德國政治家的遮羞布,指責他們由於害怕失去經濟訂單,不敢抨擊北京侵犯人權。

沒有一個國家像德國這樣,在如何正確與中國打交道的問題上,爭執如此激烈。2007年秋天,梅克爾總理在總理府會見達賴喇嘛時,外交部長施泰因邁爾抨擊這一行動為'櫥窗政策'。就像當時對待達賴喇嘛問題一樣,法制對話的核心問題同樣是,德國在與中國單獨打交道以及與專制國家普遍打交道時,對立或合作應該走多遠。"

《明鏡周刊》指出,德國前總理施羅德倡導的法制對話"十年後仍然依照他當年的想像進行","作為德國政府對華政策的工具,悄悄進行的法制對話與以前一樣。""但這一對話有什麼用處呢?"《明鏡周刊》接著寫道:

"法制對話支持中國培訓法官、制定法律,一些做法有了改變,但成就有限。現在中國雖然有更多法官,但沒有更多的法制;有更多的法律,但仍然存在許多專橫。

當然,小小的德國不能強迫一個領導十三億人民的共產黨專制體制變成法制、最終甚至成為民主制度。但是,把有關中國法制的話題轉移到工作小組中閉門討論就正確嗎?

看一下中國的現狀,法制對話的成就就變得黯然失色。中國的司法中,專橫霸道泛濫,對持批評和不同意見的人士進行法庭訴訟時尤其為甚。經過十年法制對話後,在廢除死刑和取消臭名昭著的勞教制度方面,德國人沒有取得一絲一毫的進展。對此負有責任的是共產黨,它按照自己的法則行動。中國的法官代表了地方政府和黨,並不代表獨立的司法。所以法官不僅按照法律條款、還得遵照共產黨的指令做判決。

民權人士認為,沒有什麼跡象表明,法制對話這樣的工具能改變中國的體制。北京法學講師許志永說:'那怕一點點民主,當權者都害怕。'他是律師和法律專家組成的'開放體制倡導會'成員,這個組織試圖鬆動黨對司法體制的鐵腕控制。許志永是為法制和正義而奮斗的前沿戰士,但他的組織從來沒有收到過參加德中討論論壇的邀請,參加人的名單全部由中國政府選定。"

本文摘自或節譯自其它媒體,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