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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做親子鑑定?沒那麼容易!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 2005年1月16日

據估計,德國五分之一的兒童不是父親的親生子。德國最高法院最近做出判決,秘密做的親子鑑定不能作為證明材料遞交法庭。根據德國法院做出的法律規定,未經孩子本人或者幼兒母親的同意,不允許做親子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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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手中牽著的孩子是自己親生的嗎?圖片來源: AP

據統計,德國18歲以下的兒童和青少年共有1500萬。他們當中大約三、四百萬人不是父親的親生子。據未證實的數字,這些所謂的」野種孩子「佔德國所有兒童的五分之一。據估計,德國每年有七萬名新生兒不是家中父親的親生子。只有少數父親最終通過法律途徑證實自己與孩子的非血統關係。2003年德國法院受理的十一萬個與此相關的案例中,只有八千案例因有爭議最後由法院做出裁決。

現在,媒體方面對兩個案例進行了報導。孩子父親的律師將秘密做的基因鑑定遞交法庭,其中的一位父親將孩子撫養了十多年之後,才發現自己並不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對孩子承擔撫養義務的應該是另外一個男人。

如果孩子突然間獲悉,自己叫了十多年的爸爸並不是自己的親生父親時,他的感受如何,人們可想而知。無論對孩子還是對父親來說,這都是一個難以承受的巨大心理障礙。因此,德國最高法院在判決中闡明,未經本人允許的基因鑑定屬於違法行為。上述案例中的一位律師奧斯特羅說:「每個人都有權自己決定是否允許對自己的基因進行鑑定,儲存和使用。如果本人不同意,法院就不能在其法律程序中使用個人的基因數據。」

儘管如此,做親子鑑定在法律上仍然是允許的,但是必須要有充足的理由。德國最高法院的判決也無法改變這一狀況。但是做基因鑑定需要由法院來決定。德國一些報刊的評論員批評德國法院同意做親子鑑定的條件太高,給父親的權力太少。因為大多數人做親子鑑定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明確孩子的撫養費由誰來支付的問題。批評人士認為,做父親的應該有權知道他付錢撫養的孩子究竟是不是自己的親生孩子。

但是聯邦德國司法部長齊普裡斯則認為,做親子鑑定並不是僅僅關係到確定父子血緣關係和誰支付撫養費的問題,而是關係到對公民的保護問題。齊普裡斯說,「我們制定的是一項關於基因鑑定的通用法律。該法律將對德國基因數據的使用做原則上的規定。由於今天做這樣的鑑定技術上相對簡單,每個人都可以擁有基因數據,這是不允許的。在勞資合同,保險合同中都不允許做基因鑑定或使用基因數據。」

德國司法部長現在甚至考慮,不經被鑑定人的同意,對秘密做鑑定者給予處罰。專家們估計,秘密做親子鑑定者將繼續大有人在。迄今,德國已經有上萬名男人悄悄做了親子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