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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10 Staat Kirche

2010年8月10日

15年前的8月15日,聯邦憲法法院的一個判決在巴伐利亞州引起了轟動。一個學生的父母就該州學校必須豎十字架提出起訴,德國最高法官們認為訴求有理,因為國家是中立的。但基督教在德國學校裡的地位依然很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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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伐利亞一所學校員工在教室裡安放十字架圖片來源: dpa

當德國教會要求信徒去教堂參加彌撒時,他們並不是受國家的委託這麼做的。在德國,國家在世界觀上是中立的。這一狀態卻並不能阻止國家與教會維護一種夥伴般的關係。德國無神論者們在第一大戰後曾經為倣傚法國模式而鬥爭過。

多特蒙德的教會史學家米歇爾‧巴瑟說:"在1918年的11月革命時,人們就曾嘗試把國家和教會徹底分隔開來。然而,新教和天主教會組織他們的追隨者舉行大遊行,阻止這種徹底的分隔。那時的爭論在關於學校是否設宗教課方面特別激烈。"

儘管國家不能單方面決定宗教課的教學內容,但它在教學計劃裡給了宗教課一個固定的位置。類似的是國立大學裡神學教學,在這方面,教會的參與是特別明顯的。德國徵收的所謂教會稅在全世界是獨一無二的:由國立的財政局在徵收薪水和所得稅的範圍裡為基督教會向公民徵收宗教稅。

今天的這一方式是建立在1919年魏瑪宗教條款的基礎上的,這些條款明顯地偏向於基督教教會,"在魏瑪憲法裡,雖然說的是宗教社團,但實際上突出的是天主教和新教教會,因為人們把這兩個教會化成了公法的體現者。與此相聯繫著的一些特權,比如稅法方面的特權,由此把基督教會跟其它宗教社團區分了開來。"

除了宗教稅和宗教課外,軍隊的靈魂安撫工作也是國家與教會特別緊密合作的領域。德國許多醫院、養老院、教育機構和幼兒園也掌握在教會手裡,這樣,教會實際上接過了國家的一部分社會任務。作為回報,國家出面保護星期天和節日的休息狀態,並在公法廣播電視節目裡為教會提供播出時段。

所有納稅人都為德國教會的資金作出貢獻:因為除了教會稅外,天主教會和新教教會每年還由公共預算那裡獲得4億多歐元。這筆錢比如被用來支付主教們的薪水。

這種補償性支出源頭在拿破侖時代:19世紀初,普魯士剝奪了教會的財產。由於教會到那時為止對各州的收入作出了資金方面的貢獻,因此,作為補償,國家繼續支付一筆錢供教會填補日常的費用。這段歷史直到今天仍然以國家支出的形式延續著,導致的結果是,無神論者和穆斯林實際上也在出錢供養基督教的主教。

誰要想重新塑造德國國家與教會之間這種千絲萬縷的關係,必須要克服巨大的障礙。教會與國家的協定,包括梵蒂岡與聯邦共和國之間的協定,只能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解除。

作者:Andreas Noll 編譯:平心

責編:韓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