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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商會:在中國公共採購對外企不公平

2011年4月20日

據駐北京歐盟商會的一份最新研究,外國公司在中國公共採購的過程中,往往受到不公平對待。譬如,中國公司可以搶先一步獲得採購方消息。偏袒及貪污等問題被指是外國公司獲得合約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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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 dpa

據《美聯社》報導,駐北京歐盟商會在周三公佈的一份最新調查報告稱,中國不透明的公共採購法及有關法律實施問題在公共採購上偏袒中國公司,使外國公司受到不公平對待。

調查報告估計,包括基礎建設工程在內的所有政府採購一年的總額為1兆美元,約6萬8億人民幣, 佔中國全年總經濟總量的20%。

可是,偏袒及貪污等問題往往是外國公司獲得合約的"絆腳石"。歐盟商會的研究顯示,由於工程提供方常常暗箱操作,私下透露消息,當外國公司獲得新工程的"最新"消息時,已經措手不及。

就偏袒及不公平問題,駐北京歐盟商會公共採購研究組主席凱爾克霍夫(Gilbert van Kerckhove)在接受德國之聲的採訪中指出,問題的所在不是在法律本身,而是法律的實施:"許多人都以為我們商會在抱怨立法不公平。其實法律本身不是真正的問題,問題的源頭是如何管制人們遵守這些法律。事實上,(在公共採購的過程中,)不只是外國公司受到不公平對待,中國公司之間也存在著嚴重的不公平競爭。"

凱爾克霍夫提到,兩年前他出席了由中國副總理李克強主持的一個政府高級官員會議,當時李克強及中國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強烈要求,各政府部門必須嚴守中國公共採購法及實行公平,透明的招標程序。"因此,我們和政府站在同一陣線。"

今年一月國家主席胡錦濤在與美國總統歐巴馬会晤的時候,胡錦濤表示,中國會在推動本地創新科技與公共採購上劃清界線。但凱爾克霍夫認為,事實上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所作所為難以控制:"我們經常向政府明確提出建議並指出執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譬如,招標方不能及時提供準確的消息。公佈招標應該有明確的標準,公佈的時間對所有公司應該要公平。 他們有時候只給外國公司5天的答覆時間,那是不足夠的。"

凱爾克霍夫認為,公共採購是引起中國貪污問題的兩大系統之一:"其實我們不干涉貪污問題。不過,我認為政府需要把焦點放在貪污問題上,因為那是導致中國今天社會不穩定的原因之一。其中兩大系統引致貪污問題,首先是土地轉讓及銷售,然後就是公共採購。"

作者:千燁

責編:李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