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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章案:上訴被駁回,維持無期徒刑一審判決

2003年2月28日

星期五,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流亡海外的中國民權人士王炳章提出的上訴,從而確認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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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炳章被判處無期徒刑,這是對異議人士量刑最重的一次判決圖片來源: AP

此前的2月9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指控王炳章在1982年至1990年期間為台灣從事間諜活動,成立恐怖組織並策劃進行炸彈爆炸和謀殺等恐怖活動。在進行了為期僅為一天的閃電式秘密庭審後,王炳章被判處無期徒刑,這是對異議人士量刑最重的一次判決。

據新華社報導,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認真的審理」後,決定維持原判。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此案證據充分,量刑合適。至於王炳章的犯罪證據,法院並沒有向公眾出示。王炳章的辯護律師說,至此法律手段已全部用盡,判決已無法更改。

55歲的王炳章是流亡海外的中國民主運動的中心人物之一。他原是學醫的大學生,早在七十年代,就曾兩次入獄。1979年,他成功地流亡加拿大,八十年代起,居住在紐約,擁有美國長期居住權。1998年,他曾潛入中國,企圖建立中國民主黨,後被中國政府拘捕後被押送出境。

去年夏天,王炳章與其他兩名中國民運積極分子在越南宣告「失蹤」,7月3日突然又在中國出現,並遭中國警方逮捕。中國警方說,王炳章等三人遭人綁架到中國,被捆綁在一座廟裡。人權人士猜測,王炳章是在越南河內與中國工運人士會面時被中國特務綁架的。

美國政府對中國法院的判決表示了抗議,美國國務院說,法庭秘密審訊使人對證據的真實性提出了疑問,不能把與恐怖主義鬥爭作為打擊異議人士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