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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核災害誰來負保險?

2011年3月16日

一場核災難的後果是無法以數字衡量的,因此全世界沒有一家保險公司願意或有能力承擔核事故的風險。而當遇到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力侵襲時,保險公司也沒有賠償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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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Biblis核電廠圖片來源: AP

避之不及的核風險

設在科隆的德國核反應堆保險聯合會是福島核電站的保險公司,其賠付金額可達數千萬歐元,但該機構負責人表示,因為這是由地震和海嘯引起的事故,保險公司不必承擔責任。

德國核反應堆保險聯合會(DKVG)是各大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聯合為核能領域設立的保險組織。針對核事故有一套複雜的規定:該機構為每個核電站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失最高提供2.56億歐元的賠償。如果損失超過這個數目,核電站的營運方必須自行承擔。

此外法律還規定,核電營運方有義務為可能的損失或賠償作儲備。因此,德國4家經營核電站的大型電力公司結成了互助同盟,如果其中一家遭遇高額損失,超過了其支付能力,其他幾家康采恩將提供幫助。它們將共同承擔最高達25億歐元的損失。核反應堆保險聯合會負責人哈爾布呂克(Dirk Harbruecker)介紹說:「如果保險公司和營運企業的資產都不足以抵償,國家才會用公共資金來救急。」

1986年車諾比核电站發生核洩漏事故時,蘇聯並沒有相應的責任體系。而德國的核電站迄今還沒有發生過重大的責任事故。據哈爾布呂克介紹,多年以前德國曾有過一次核保險聯合會承擔賠付責任的情況,但涉及的數目很小,在1萬到1.5萬歐元之間,以至於人們已經不記得具體賠償的是什麼了。

核能是最廉價的能源?

即便德國迄今為止沒有發生過大的核電事故,對於綠色和平這樣的環保組織來說,核能發電仍是最危險的電力生產方式。而且核能並不是像許多人認為的那樣,是成本最低廉的能源。

綠色和平進行的一項調查研究得出的結論是,從1955年至今,通過政府補貼的方式,德國納稅人至少為核電支付了2000億歐元。綠色和平的裡德爾(Tobias Riedl)表示,這還不是全部,「如果想到那些具有高度放射性的核廢料要存放100萬年才會變得無害,就會明白,要估算未來面臨的成本是非常困難的。」但有一點現在就可以肯定:這些費用將由公眾來承擔。

作者:Monika Lohmüller 翻譯:葉宣

責編: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