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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束貿易保護主義,重振歐盟內部市場

Irmtraud Richardson2007年2月15日

歐盟擁有一個內部市場,各國商品理應一視同仁,也就是說,受一國認可的產品,到了其它歐盟國家也應暢通無阻。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個別歐盟成員國常常修增版本,違抗自由貿易規定。歐盟工業委員君特•費爾霍伊根(Günter Verheugen)為此制定了一份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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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特•費爾霍伊根圖片來源: AP

某國際知名的鋁鍋廠商不能將其產品銷往另一個歐盟國家,因為不符合該國的測試標準;丹麥建築行業只允許採用本國生產的電源開關……歐盟工業委員費爾霍伊根還能舉出第三個例子:「關於自行車的規定就更加五花八門。照明應該如何,剎車要有幾個,車鈴是不是一定要有?各個成員國說法不同。」

這顯然會阻礙商品的自由流通,雖然這正是建立歐盟內部市場的目的。個別歐盟國家還試圖不斷修訂法規,將不受歡迎的競爭者排擠在本國市場之外。理由不外乎是公共利益、衞生標準或者環境保護。這些增設的條條框框違背了歐盟市場一體化原則。

費爾霍伊根對此表示:「有時,我們會感到這是在故意刁難,甚至阻撓它國商品進入本國市場——純粹是出於保護主義的心理。」

費爾霍伊根要求各國停止這種有違歐盟宗旨的貿易保護主義的做法。本周三(2月13日),歐盟工業委員在布魯塞爾呈交一份法律草案,以確保今後不再會出現內部市場的貿易壁壘。

該草案的重點要素在於:未來生產商不必再出示證據,表明自己的貨物符合歐盟別國的額外規定。各成員國必須自行證明自己的要求是合理的,而不是出於排擠外國競爭對手的目的。這些新型條款加大了增設貿易壁壘的難度,也有利於振興歐盟內部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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