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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供逼死嫌犯非個案

2009年4月27日

中國警察和城管為所欲為、草菅人命的做法受到了社會的同聲譴責。最近,網路上公佈的《城管執法操作實務》手冊更是激起了公眾憤怒。手冊提示城管,"要使相對人的臉上不見血、身體不見傷"。城管應該行動快捷,"周圍不見人。"《日報》在做了以上報導並回顧了雲南24歲的農民李蕎明在警方拘留所離奇死去的案例後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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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AP

"這不是個別事件。3月8日,陝西19歲的徐梗榮被捕七天後死去。屍檢表明,他身上多次受傷。湖南的胡峰強被關押12天後喪生,囚禁於海南的羅靜波也沒有能活下來。這是中國報紙僅三月份報導的三起案例。

法學家和民權人士早就要求應善待在押犯。前司法部副部長段正坤也要求,'被拘捕人員的關押不應交由警方處理',因為警察'有時會刑訊逼供'。但中國至今沒有獨立的監所管理當局。

中國法院把口供作為判決的前提。不招供的嫌犯往往一直被折磨到承認為止。宣判後,當局要求犯人認罪,這樣犯人才會少受酷刑。警方至今拒絕交出對在押人員的控制權,作為黨的衛士,警察的權力大到無人敢於限制的程度。但一段時間以來,報紙和網頁報導了警察局裡的惡劣狀況。這說明,共產黨中有一些干部也想約束警察。在中國,警察被人視為腐敗、無能,警察與他們本該打擊的人結成一夥的現象也並不少見。"

中國另一種引起社會公憤的現象是動輒把人強行送入精神病醫院。《南德意志報》報導了廣州一名三十歲的青年婦女因家庭糾紛,被綁架到白雲精神病院的經過。文章最後寫道:

"這一事件引起了對中國醫療體制最陰暗一頁非同一般的激烈爭論。心理學家、社會學家、甚至共產黨的人大代表都要求制定有關精神病的法律。《南方周末》引用一位黃姓律師的話說:'不在法律上對強制入院作出明確規定,我們每個人都可能在某天被關入精神病院。'

這場爭論中涉及政治的敏感話題,在中國不允許公開討論,也就是異議人士經常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醫院的問題。人權人士記錄了最近幾年越來越多上訪人員因受到不公待遇前往當局抗議、隨即被套上緊身衣的事實。

北京大學精神病學教授孫東東對《新聞周刊》說:'99%的上訪人員'都有精神病,應該送入醫院。這一說法引發了憤怒的風暴。網路上,人們要求吊銷他的行醫證。兩周前,受到這位教授誣蔑的數百名訪民在北大門前示威,孫東東不得不公開道歉。"

編譯:王羊

責編:樂然

本文摘自或節譯自其它媒體

不代表德國之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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