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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飛雄、孫德勝案通宵庭審結束

2014年11月29日

中國維權人士郭飛雄、孫德勝「聚眾擾亂秩序」案於周五(11月28日)開庭審理。據郭飛雄辯護律師稱,為其當事人進行的是無罪辯護,庭審一直進行到周六的凌晨,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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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Demonstration in Guangzhou für die Zeitung Southern Weekly
2013年"南周事件"抗議活動現場圖片來源: Reuters

(德國之聲中文網)"凌晨三點,郭飛雄孫德勝案庭審結束",郭飛雄案的辯護律師伍雷在他的新浪微博帳戶上這樣寫道。據伍雷稱,在廣州天河法院進行的庭審從28日9點開始,除中間短暫休息外,持續近18個小時。辯護律師庭審期間請假上廁所,法警跟進廁所,全程開執法記錄儀。伍雷稱,"嚴重抗議天河法院如此公然侮辱律師的惡劣行為"。

郭飛雄案的另一名辯護律師張磊在其微博上寫道,"庭審在11月29日凌晨2時50分被審判長剝奪當事人最後陳述權利強行結束,在審判長無數次打斷並最後剝奪辯護權利的情況下,郭飛雄進行了異常頑強、雄辯、深刻的自我辯護"。

根據"自由微博"統計,伍雷和張磊多篇描述庭審情況的帖子被新浪微博屏蔽。在社群網站上,維權律師李方平引用張慶方律師的的話,稱其為"史上最強悍的審判"。

"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

48歲的維權人士郭飛雄(本名楊茂東)因為2013年1月參與聲援《南方周末》的抗議活動,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他此前也主張更大政治自由和更多公民參與。

孫德勝也面對同樣罪名指控,據美聯社援引孫的律師陳進學的話,稱其當事人因為打出呼籲官員公示財產以及敦促中國立法機構批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橫幅而被起訴。

China Demonstration in Guangzhou für die Zeitung Southern Weekly
2013年"南周事件"抗議活動現場圖片來源: STR/AFP/Getty Images

據美聯社援引代理律師的話,稱兩人在拘留期間遭到虐待。楊茂東被禁足469天,孫德勝在庭審前被銬上手銬、腳鐐一個星期。一名天河法院工作人員向美聯社證實了周五庭審的進行,但表示,這是"特殊案件",並沒有進一步解釋。維權律師以及維權人士稱,法院外有嚴密的安保措施。

據律師伍雷在其微薄上稱,郭飛雄在庭上堅持自己無罪,孫德勝則堅持法院對其沒有管轄權。

據美聯社報導,位於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要求中國當局撤銷對楊茂東(郭飛雄)和孫德勝的起訴。人權觀察組織的中國部主任理查森女士(Sophie Richardson)稱:"北京對公民社會的打壓似乎毫無底線。和平活動人士不斷受到犯罪指控。"

她還表示,這群人應該是"強化法治的盟友,不是國家的敵人"。

十幾小時的庭審結束後,律師伍雷在推特上寫道,郭飛雄、孫德勝此案無罪。"此案,如果你們執意判(有罪)你們就判吧,這必是你們終生的恥辱;但假如你們能秉持公義,那必將是你們後世子孫無窮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