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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邊協定—強國更強

2006年7月29日

陷入危機的世界貿易組織「多哈回合貿易談判」是否已全盤破產或僅是暫停,目前尚無法確定。歐盟及美國兩大貿易陣營還在為此互相指責,推諉過失。但很明確的是,貿易大國將加強爭取與其他國家簽署雙邊貿易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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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AP

何時復會尚不得而知的「多哈回合」,擱置得越久,就越容易導致貿易大國尋求簽訂雙邊貿易或區域自由貿易協定來解決困境,從而更加劇窮國所處的劣勢。目前已有兩百多種這類由兩國或兩個國家集團簽署生效的雙邊關貿協定。另外還有大約90個自由貿易協定已經簽署或正在作業,其數量較兩年前翻了一番。在1990年「世貿組織」的前身-「關稅與貿易總協定」時期簽署的這類雙邊協定僅為31件;1970年甚至只有6個。

特別是美國,越來越多地在全球範圍內與各國簽署這類自由貿易協定。它已逐漸成為美國作為取代世貿組織,及施壓工具的另外選項。也就是說,她若不能在世貿組織達內到目的,就改採簽署雙邊協定的迂迴手段。例如過去幾年中,美國已與11個拉美國家協議或籌備簽署雙邊貿易協定。歐盟不甘落後,也與墨西哥及智利簽訂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

「德國外貿協會」主席伯爾納仍然力主在世貿組織範圍內簽署多邊貿易協定,因為它同時自動對全體149個組織成員國有效。但假使世貿組織的工作受阻時,他也不排斥以簽署雙邊協定作為另外選項。不過他指出:「這種情況下的最大輸家,當然是那些最需要世貿組織的發展中國家,也就是最貧窮的國家。」

也就是說,許多缺乏自然資源的非洲小國,在大國列出的優先貿易國名單中必然敬陪末座,亞洲及南美洲的貧窮小國也不例外。因而這些國家主動爭取與其它國家簽署雙邊貿易協定的難度也極高。伯爾納說:「由於本身條件不夠,在跟所有大型經濟體內的國家,如日本、美國或歐盟等國家進行談判時,很難得出有利結果。更關鍵的是,從邏輯上講,對於像德國這種出口大國的企業來說,與哥斯達黎加或南亞小國作生意並不劃算,因為商機有限。而與中國或印度交易的情況就完全不同,因為那裡存在長期遠景。」

世貿組織149個成員國可共同享受組織取得的貿易優惠待遇,而雙邊貿易協定則僅限於簽約國彼此互惠。此外雙邊協定的簽署,使經濟強國更易於取得符合本國利益的優勢條件。因此,雙邊貿易協定為歐盟、美國及日本等經濟強國帶來的好處,更甚於與它們簽約的小國。而大國同時與許多國家進行自由貿易談判,也比小國更易取得成果。現在全球的貿易保護主義蔚然成風,且愈演愈烈,特別是在美國及歐洲。再加上許多經濟大國大選當前,討好選民的競選言論當然更不可少。伯爾納說:「主要的問題在於世貿組織中的許多大國必須雇及內政,爭取短期內的最大利益;與此同時,一些新興經濟強國則認為,沒必要照顧小國,聽它們的擺布,並認為,以自己的經濟實力,足可與大型經濟實體簽約締盟。更由於它們認為自己已具備足夠吸引大投資者的條件,單獨行動將對自己更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