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猎狐” 还要“猎赃” | 德国之声 来自德国 介绍德国 | DW | 21.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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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不只“猎狐” 还要“猎赃”

随着中国在海外“猎狐”,追捕遣返经济案嫌犯的成就越来越大,中国公安部门已经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放到追回腐败官员转移到海外的巨额财产上。

Singapur liefert Li Huabo an China aus

江西涉贪官员李华波2015年5月9日被从新加坡遣返回国

(德国之声中文网)就在中国首次从法国成功"猎狐",将一名经济案嫌犯遣送回国不久后,中国官媒"中国日报网"发表英文文章称,在追捕逃亡国外腐败官员的过程中,警方不仅致力于将逃犯遣送回中国,面对司法审判,而且还会更加重视追回其非法所得,让"不义之财"流回国内。

"中国日报网"援引了公安部的消息做出上述报道。该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追回不法分子转移到海外的非法财产将是新一轮反腐工作的重点。

据称,公安部为此将和中国人民银行,尤其是它的反洗钱部门展开紧密合作。此外,公安部门还将和其它国家在个案的基础上展开联合调查,加强信息交流,让更多的腐败官员能够面对法律的审判。

中国于2014年7月开始启动 "猎狐"专项行动,缉捕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中国媒体《经济日报》不久前报道称,公安机关已经在2016年的"猎狐行动"中,从61个国家和地区成功抓获各类境外逃犯409名。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27名,超过亿元的28名。

遣返仍是难题

十几年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加坡等国家均成为中国腐败官员出逃的目的地。由于这些国家没有和中国签署引渡协议,将嫌犯遣返回中国也就十分艰难。部分西方国家不愿意帮助中国公安部门,因为有人权组织表示虐待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做法在中国仍然是一个问题,同时这些组织还指责中国当局不愿意提供被捕嫌犯的犯罪证据。

另外由于中国尚未废除死刑,欧美发达国家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没有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随着以赖昌星为代表的一批要案通缉犯被遣送回中国后没有被判处死刑,与中国签署含有刑事司法协助内容条约的国家越来越多。

9月15日,中国公安"猎狐行动"工作组将被控犯有"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的陈某从法国押解至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这也是中法引渡条约2015年生效后,中法两国间首次成功引渡逃犯。"中国日报网" 援引一位公安部官员报道称:不久后,有更多的逃犯将被从欧洲、南美洲遣返。

Frank-Walter Steinmeier China Wang Yi PK

德国外长施泰因迈尔和王毅曾于2014年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期间商讨签署引渡条约的问题

德国也有可能遣返犯罪分子

中国外交部宣称,截止2016年7月,中国已经与71个国家缔结司法协助条约、引渡条约和打击"三股势力"协定共132项。其中有32个国家与中国签署了引渡条约,它们大多是中国周边国家和非洲及发展中国家。但也有一定数量的西方国家与中国签署了引渡条约,包括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德国外交部向德国之声确认,德国目前没有与中国签署任何形式的司法协助或引渡条约。

德国联邦司法部告诉德国之声,中德两国有关签署司法协助和引渡条约的谈判从2011年开始就基本进入停止阶段。直到2015年6月,才恢复了有关谈判。之前,陪同李克强总理出席2014年第三轮中德政府磋商的外交部长王毅与德国外长施泰因迈尔在两国外长对口磋商时商定,中德将加快缔结中德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谈判。据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报道,在2007至2014年的时间里,中德就缔结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已经举行过四轮谈判。报道称,中德双方强调,德国不应成为腐败分子的避难所。

就此,德国联邦司法部发言人斯特芬(Josephine Steffen)指出,哪怕中德两国没有签署引渡协议,但仍然能够在国际法的框架下进行刑事案件方面的合作。为此,需要单独审查个案的情况。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德国不是没有可能向中国遣返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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