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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trollorgan der Kontrolleure: Der Presserat

Doris Götting2008年9月11日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媒体和读者针对德国的新闻自由这个话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德国之声希望通过一个系列节目,向大家阐述一下关于德国的媒体自由原则,公法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还有德国对媒体的监督等情况。节目第三辑:媒体委员会—媒体的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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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工作不是举手投降图像来源: AP

在民主国家里,记者是最令人着迷的职业之一。许多人觉得,记者能常常世界各地跑,搜集关于一些有趣话题的资料,采访公众人物,结识高层政要,有的还能陪同国家元首出访。记者的工作虽然有令人羡慕的地方,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一家私营媒体的记者就很容易陷入两难境地,它必须在如实报道消息的义务和自己所效力的媒体的经营利益之间做出选择。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发行报纸或是制作电视节目和生产商品一样。为了保证利润,媒体必须要赢得尽可能多的读者、听众和观众。而媒体的主要收入其实不是来自销售额,而是来自广告收入。媒体必须寻求尽可能多的有财力的公司,成为自己的广告客户。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媒体制作出来的广播或是电视节目又不仅仅是商品,而是在民主社会中扮演者一个"建设性的角色"。也就是说,媒体的报道是每一个普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渠道。一个记者很容易迫于雇主经济利益的压力,违背自己作为记者进行客观如实报道的义务。当然,记者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也要遵守一些规则,统称为"记者的职业道德"。这些规则不是国家定的,而是记者的一种自我约束。

在德国的平面媒体领域,有一个自我监督机制,是指一些出版社和记者的代表坐在一起,讨论最近又没有发生违背"记者职业道德"的事件。这个机构就是媒体委员会,它的职责就是发现媒体系统中的漏洞,并致力于消除这些漏洞。媒体委员会接受公民和公共机构对报纸、杂志和其他媒体的申诉,并且就事实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可以对相关媒体提出指责。它还应该向媒体工作提出建议,支持记者畅通无阻地获取信息,并支持公民自由获取信息和形成自己的意见。该委员会发表平面媒体记者行为守则,作为媒体公平报道的基础。

假如有企业试图利用经济手段对一家报纸的报道编辑工作施加压力,媒体委员会也应该加以制止。这种经济手段包括,威胁该媒体,假如不对自己的公司进行正面报道,就中断广告合同。此外,如果记者的工作受到了国家机构比如警察局的阻挠,或是有电影被官方封杀,或是基本的新闻自由权利受到危害等等,媒体委员会都会出面,维护媒体的独立和自由。

遗憾的是,媒体委员会实际上的作为空间并不大。作为媒体的监督者和保护者,它只能提出谴责或是批评,但是它没有权利实施制裁。因此,归根结底,媒体委员会还只能算是一个"道德约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