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北威州开展政法交流 | 文化经纬 | DW | 04.1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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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江苏-北威州开展政法交流

江苏省是中国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与德国经济技术合作已有近20年的历史。北威州在德国经济领域亦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该州与江苏省的贸易额占中德贸易额的27%。不过双方并不满足于经济技术上的合作,两州在政法领域也展开了交流。

施罗德将第6次访华,德中政法合作是否也将更为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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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威州小城雷克林豪森最近接待了一批中国客人。他们既不是企业家也不是学者,他们是中国江苏省的公检法人员,来北威州司法培训中心接受培训。这已经是江苏省政法委第二次派出由24人组成的代表团前来德国。今年11月底,江苏省政法委和北威州司法部正式签署了一份协议,根据协议江苏省政法委每年派出一个代表团来德国参观学习。

德国之声记者对中国代表团进行采访的时候正赶上他们听有关民法的讲座。主讲人是多特蒙德市的法官克劳迪亚-弗兰西斯尼。她告诉记者说,她今天讲的是物权法。她的感觉是,中国人对这方面的内容非常感兴趣。中国正在进行物权法改革。她认为,她的报告可以让中国代表团对德国的物权法有一个初步印象,也可以了解到德国的物权法还存在什么问题,德国法律对“所有权”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中国代表团成员对这方面的内容也提出了很多问题。

物权法简单地说就是以保护所有权为主的一项法律。物权是近代民法的一项重要概念,它明确了私有财产的不可侵犯性。据此次中国代表团的副团长、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凌永兴介绍,中国和德国同属大陆法系,德国法律的完备性以及法律保障制度值得中国学习。他指出,德国的物权法制定得比较早,而且比较完备,是一个很复杂的体系。目前中国对物权法也有相应的规定,但是都散落在各个法律文件当中,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物权法。他相信,不久的将来中国将制定出自己的物权法。

除了民法,中国代表团也听了一些有关刑法的讲座。凌永兴表示,由于主讲者大多是拥有实际审判经验的法官,中国代表团在这里不仅可以了解德国的法律理念,还可以借鉴德国的司法审判经验。不过因为德国和中国的法律背景,文化背景不尽相同,也有些内容一下子难以理解。

此次中国代表团在德国逗留三周,他们除了听讲座之外还进行了一系列参观,包括北威州的内务部,司法部,州议会以及州高等法院和一些地方法院。其中让凌永兴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北威州司法培训中心。他认为,怎么样根据司法人员的需要,科学合理地安排他们的学习,提高司法人员的技能,这是值得学习的地方。

凌永兴表示,中国也有司法培训,而且很多,但是具体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特别是怎么样针对不同司法人员的个性进行培训。在这一方面需要做进一步的研究。

不过,在采访过程中凌永兴也多次强调,江苏省政法委和北威州司法部的合作并不是单向的,原因就在于,双方的体系不完全相同,应该说双方各有长处,所以需要相互学习。

今年上半年,北威州司法部也有9人前往中国。据中方介绍,德国代表团是去中国进行考察学习的,而德方则表示,他们是去洽谈合作内容,帮助中国的法律体系实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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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 04.12.2004
  • 作者 转载或引用务请标明“德国之声”。本站网址:www.dw-world.de/chinese
  • 关键词 中德合作, 政法改革,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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