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国家的皇帝新衣
2009年12月29日"刘晓波一案受到中国国家最高层的高度注视,所以只要他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伸张,中国就不是法制国家,也不会成为法制国家。毫无疑问,以胡锦涛为中心的共产党中央批准了对刘的判决。他们哪怕仅在外表上顾及一点法制,就能轻而易举地使这一案件的审理过程成为一个好样板。如果能从宽量刑,西方也会认为中国的人权和言论自由有了改善。
但是,共产党显然对此没有兴趣,而是利用此案展现其强硬的一手,对刘做出了迄今在所谓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下的最重判决。仅因为对中国的前途有一些思考就被判处入狱11年,对言论自由来说,这不是进步,而是倒退。这一判决是政府开展的威慑活动的一部分,目的是堵住批评人士的口。"
《南德意志报》发表社论指出,重判刘晓波是为了"以儆效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宣判当天不少人士聚集在法院外声援刘晓波,这说明中国已发生"细微、但明显的变化":
"这一新趋势并不仅限于刘晓波要求的民主宪政等传统政治抗争活动。勇敢的维权运动律师们为当局为所欲为行为的各类受害者伸张正义,他们自己也互相声援。最近重庆一名律师遭到关押时,北京的好几名同事前往当地,为他提供帮助。
中国公民的和平和暴力抗争在增多。由于害怕建造垃圾焚烧厂或化工厂,他们明知禁令仍然进行游行示威。因土地被剥夺,农民纵火焚烧警察局。互联网上,中国人表达他们对掩饰食品丑闻、司法错误和强行拆迁的抗议。
面对压力,中国政府这里或那里做出让步,间接承认错误,改进行政管理。但总的来说,这个党在与批评者交流、使这种交流进入建设性的轨道方面遭到了可悲的失败。对刘晓波的判决就是新的例子,它表明政府只能部分达到预期的成效,但不能起到威慑作用,愤懑不满和不再听命的现象在增加。在这场做样子的审判中,共产党指责刘晓波颠覆国家政权,而实际上是党自己在颠覆国家政权。"
《维茨拉尔新报》在评论德国政府对刘晓波一案做出的反应时写道:"为了保持权力,北京这种实际实行专制的共产党政权采取这样的手段不足为奇。而民主政府的首脑默克尔总理只表示'遗憾',同时却强调中国当权者的'巨大进步',这就是玩世不恭了。刘晓波因要求尊重人权被投入监狱,柏林政府现在只是希望改判,难道就不能做更多的事吗?"
摘译:王羊
责编:叶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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