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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传媒人在深圳被控非法经营罪

陈家俊2015年11月6日

香港两名传媒人在港出版两份论政杂志,被中国内地控以“非法经营罪”,在深圳被羁押一年半后,案件周四在深圳审理,择日宣判。辩方律师指案件关乎言论自由,担心在内地采访的海外媒体记者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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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Stadt Skyline von Shenzhen
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国之声中文网)62岁的王健民曾经为《亚洲周刊》资深特派员,后出版《新维月刊》和《脸谱》两本时政月刊,40岁的呙中校担任编辑。去年5月,两人分别在深圳被捕控以“非法经营罪”,指他们透过编辑出版发行两本刊物,没有在内地登记而接受订阅,获利6万多元人民币,被控为主犯。王的妻子及与另一人则被控为从犯。

他们周四(5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出庭,均承认控罪。 《南华早报》报道,王在庭上称审讯公平,感谢党和政府的教育,呙则称出版未经证实的新闻,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不过,他们的律师辩称,两本杂志是在香港合法出版,一国两制下应受到香港法律保护,案件事关言论自由,或会令内地采访的海外记者,面临同样的风险。

据香港《明报》指出,两本杂志报道以中国时政为主,不时揭中南海的内幕,可能因此得罪当局。香港《苹果日报》称,出版众多中共负面书作的香港晨钟书局老板姚文田,去年在深圳被捕控以“走私化工原料罪”,被判入狱10年,质疑此案相类,显示中共已不能容忍香港新闻出版自由,直接出手打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