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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贸易保护主义,重振欧盟内部市场

Irmtraud Richardson2007年2月15日

欧盟拥有一个内部市场,各国商品理应一视同仁,也就是说,受一国认可的产品,到了其它欧盟国家也应畅通无阻。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个别欧盟成员国常常修增版本,违抗自由贸易规定。欧盟工业委员君特•费尔霍伊根(Günter Verheugen)为此制定了一份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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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特•费尔霍伊根图像来源: AP

某国际知名的铝锅厂商不能将其产品销往另一个欧盟国家,因为不符合该国的测试标准;丹麦建筑行业只允许采用本国生产的电源开关……欧盟工业委员费尔霍伊根还能举出第三个例子:“关于自行车的规定就更加五花八门。照明应该如何,刹车要有几个,车铃是不是一定要有?各个成员国说法不同。”

这显然会阻碍商品的自由流通,虽然这正是建立欧盟内部市场的目的。个别欧盟国家还试图不断修订法规,将不受欢迎的竞争者排挤在本国市场之外。理由不外乎是公共利益、卫生标准或者环境保护。这些增设的条条框框违背了欧盟市场一体化原则。

费尔霍伊根对此表示:“有时,我们会感到这是在故意刁难,甚至阻挠它国商品进入本国市场——纯粹是出于保护主义的心理。”

费尔霍伊根要求各国停止这种有违欧盟宗旨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本周三(2月13日),欧盟工业委员在布鲁塞尔呈交一份法律草案,以确保今后不再会出现内部市场的贸易壁垒。

该草案的重点要素在于:未来生产商不必再出示证据,表明自己的货物符合欧盟别国的额外规定。各成员国必须自行证明自己的要求是合理的,而不是出于排挤外国竞争对手的目的。这些新型条款加大了增设贸易壁垒的难度,也有利于振兴欧盟内部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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