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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zeischuss

2010年7月19日

今年6月6 日,中国无锡市一持刀男子劫持一名11岁男孩要挟钱财时被中国警方当场击毙。开枪的警员因此在事发现场成为群众眼中的英雄。在德国,警察开枪毙命一般不会当成是一个英雄壮举被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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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接受实弹射击训练的德国警察图像来源: picture-alliance/Bildfunk

"三枪"群众不惊

““砰”一声枪响,85式狙击步枪的子弹瞬间飞出,嫌犯应声倒地,正中咽喉,一枪毙命。”

““狙击手开枪射击,“砰”的一声,歹徒左侧脸颊中弹,应声倒下。”

“狙击手闪身而出拔枪击发,“砰砰”两枪爆了歹徒头。”

这不是好莱坞大片的镜头,而是中国境内媒体对最近半年时间内发生的警方将劫持人质者击毙瞬间的描写。第一枪是武警士官李顺于2009年12月21日重庆永川区劫持人质事件中向劫持孕妇的劫匪开枪。第二枪是2010年5月3日由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绍武下达命令,向在宣武区菜园街绑架一名5岁女童的男子开的枪。而随后两枪的开枪地点则是中国无锡市。据中国媒体报道,2010年6月6日,一名劫匪窜进无锡一超市地下停车场,劫持一名11岁的男孩,还当着公安局长的面,用尖刀去割孩子屁股。随后被身穿便衣的狙击手当场击毙。

仔细观察中国媒体对此类事件的报道,能够看到一些共同之处。这三次开枪均是中国警方在处理劫持人质案件中“万不得已”的所作出的决定。开枪的狙击手均获得了立功受奖的待遇,开枪后现场围观群众均报以掌声“欢呼雀跃”。

德国人看待警察开枪

这样的类似枪战电影的场面不仅仅在中国时有出现,在德国亦是如此。7月10日,德国法兰克福警方当场击毙了一位手持日本武士刀袭警的38岁男子。据《法兰克福汇报》报道,该男子给警方打电话时谎称自己手中有人质,并在警察到达现场时请求开枪将其击毙。正当警员准备寻求增援而暂时退出现场时,这位持刀男子奔向警察,随后被两名警员开枪击毙。 但在德国媒体的相关报道中,看不到“砰”这样的给人现场感十足的象声词,没有给开枪警员立功受奖的消息,也没有围观群众的掌声。

但是此类事件在德国的网络论坛中还是引起了许多人参加讨论。一位德国网民在论坛中写道:“警察们总得学会向心脏以及头部以外的身体部位射击,因为想要制止一个人有许多办法。他身体其他很多地方也都可以成为警察开枪射击的目标。”而他的发言里立即招来反对,许多德国网民对警察的开枪表示理解,指出在如此人命关天的危急时刻开枪的人是出于本能反应把罪犯一枪毙命。至于德国警察在什么时候可以开枪击毙犯罪分子,德国黑森州警察局警事发言人瓦格纳(Karlheinz Wagner)说: “这样视现场情况而定,警方应该先争取让罪犯失去战斗能力。但德国的《警察法》中也规定了“最终救援射击”(Finaler Rettungsschuss)这项内容。这是指警员或者人员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别无选择的最后决定。”

瓦格纳表示,德国警方对开枪将犯罪分子当场击毙的警员没有任何奖励。这是警察的日常工作事宜。相反,如果有调查显示警员涉嫌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将犯罪嫌疑人开枪击毙,德国监察机关会立即针对该警员展开违纪调查。

作者:任琛

责编: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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