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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2005年侵害消費者十大案例

德國之聲中文廣播2006年3月17日

中國十幾年前就已經制定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國消費者協會的歷史也已經有22年。但是直到今天,中國的消費者們仍然必須為自己的權益辛苦抗爭。在今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上,中國消費者協會列出了2005年侵害消費者健康與安全的十大典型案例。德國之聲記者報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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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多半來自中國,並非都是安全的圖片來源: dpa - Report

在「2005年全國侵害消費者安全健康權益十大投入案件推薦評選活動」中,中國消費者協會收到了各省消協推薦的幾十個案例。評審出的十大典型案件在3月中旬被公之於眾。其中包括:廣州一名兒童因玩具糖果窒息而死案,湖北一名村民因不合格煙花爆竹失去右眼案,四川一名婦女因使用假冒化妝品面部遭毀容案,以及非法醫學美容隆鼻案、醫療事故致殘案、使用燃氣熱水器中毒死傷案等。

這些案件中的原告都在法律以及消費者協會的幫助下獲得了經濟賠償,但是絕大多數中國消費者索賠的道路仍然非常有限。中國消費者協會2005年收到了70多萬件投訴。雖然這一數字比2004年減少了2,8%,但是對於家用電器、電子產品作虛假廣告以及售後服務不到位的投訴卻比過去明顯增多。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陳建民進行的一項研究顯示,儘管目前消費者投訴劣質產品以及劣質服務的意識已經比以前有了明顯提高,但是大多糾紛的結果仍然對消費者不利。陳建民對中國7個省份的消費者協會進行調查後發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消費者協會的影響力非常有限。他在報告中提到:現有的各級消費者協會都是由政府建立。它們既不是行政單位,也不是企業單位或者私營單位。這就意味著,消費者協會缺乏懲治不合格產品以及服務的權力,而且無權制定相關規則。當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時,消費者協會的干預能力極其有限。特別是在消費者與具有壟斷性的大公司發生衝突時。

中國著名打假人士王海曾經呼籲說,應該有更多的消費者站起來,說出自己的想法。不過根據清華大學的調查顯示,當權益受到損害的時,超過一半的消費者仍然選擇沉默,四分之一的消費者選擇直接與供應商交涉。選擇向消費者協會投訴的人只佔20%,而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權益的人則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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