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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通過《外商投資法》 商界半信半疑

2019年3月15日

中國人大會議以壓倒性的同意票數一致通過了《外商投資法》,訂明年1月起施行。這個火速通過的法案能否真正回應外資企業提出的問題,進而帶動中美貿易談判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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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Nationaler Volkskongress in Peking
中國人大3千多名代表批准《外商投資法》。雖然投票時有反對票,但是其中一些可能是安排好的,不然百分之百通過會讓外界覺得過於荒謬。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Xinhua News Agency/Li Tao

(德國之聲中文網) 中國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外商投資法》,預定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過去的「外資三法」。人大會議上,共有2,929票贊成、8票反對、8票廢票。這次的法案從第一次提出草案到表決通過,僅歷時三個月,其速度之快相當罕見。

剛通過的《外商投資法》內容尚未向外界公開,但是消息人士告訴法新社,法案中有新增加了一個條文,保護外資企業的商業機密,也針對從外資企業竊取商業機密並洩露的人制定罰則。

專家評論

美中貿易全國委員會副會長彭捷寧 (Jacob Parker)接受法新社採訪認為,這些改變是正向的,應對了美國企業的擔憂。「因為這項條文是在最後一刻加入的,所以我想我們可以安全地假設它是貿易談判的結果。」

不過美國籍中國經濟專家史宗瀚向德國之聲表示,《外商投資法》無法使外國企業與中國企業在中國公平競爭。他說:「不管最後通過的法案細節為何,中國一向喜歡透過更改政策細項來保障國內企業。 許多次要的規定並沒有納入法律中,而是以規則的形式存在。 」

史宗瀚舉例,一間中國公司準備登記營業時大概只需等待1個月,但如果是一間外國公司,有時候得要等上6個月。 他說:「像這樣的案例,他們(中國政府)嚴格來說只是遵照法律規定行事,但事實上,外國公司不可能與中國公司公平競爭。 中國政府有很多做法是不需要被納入法律中的。 」

香港企管顧問公司(Dezan Shira & Associates)的律師弗利曼(Kyle Freeman)也認為: 「雖然負面清單中有規定,但是在法案落實的現實層面上,行業別的專法、規範、地方行政機關的許可...都可能會在行政層面上阻礙企業進入市場。」

China Delegierte bei der CPPCC in Peking
《外商投資法》出爐後,外資依然戒慎恐懼,擔心法律還是會被任意解讀。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Imaginechina/Ge Jinfh

過去中國使用負面清單規定非國營企業的禁止領域,或是要求企業通過繁雜的申請審核程序。駐中國美國商會在聲明中寫道,他們「非常樂見中國立法改善外商投資的環境」,但是也對於「欠缺企業持股人的意見與參與之下,執行如此重要與影響深遠的法案」表達憂慮。商會也說,這個法案十分籠統,有許多外國企業提出的擔憂都沒有涵蓋其中。包括對外資企業施加不平等待遇的可能性,以及更高層次的檢討國安疑慮。

這次中國表決通過外商投資法,時機與中美貿易談判重疊,西方媒體多將中國此舉詮釋為習近平向川普释出善意。3月6日,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寧吉喆回答提問時預告,《外商投資法》將明確規定,中國依法保護外國投資者和外商投資企業的智慧財產權,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強制轉讓技術。該法也將保護外資企業免遭非法的政府干預,也承諾要簡化備案等管理程序,加快審批速度。

羅法/夏立民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