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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例艾滋隱私案

文雨2006年3月19日

今年3月,中國新的「愛滋病防治條例」開始實施。該條例對於保護愛滋病人的權益以及反對歧視等內容進行了規定,其中還提到:未經允許不得公開有關愛滋病人及其家屬身份的訊息。就在這項條例正式開始實施後不久,一名艾滋孤兒因隱私權受到侵犯而將北京一家媒體告上了法庭。負責此案的律師表示,愛滋病人家屬維護隱私權的案例在中國尚屬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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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滋病人的名字是不能隨便公佈的圖片來源: AP

去年12月初,北京華夏時報刊登了一篇文章,講述一名艾滋孤兒的悲慘遭遇,呼籲人們給予艾滋孤兒更多的關心與愛護。但是不久前,華夏時報卻因為這篇文章被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報導中使用了艾滋孤兒的真實姓名以及特寫照片。文中提到的對艾滋孤兒進行幫助的中央黨校教授靳薇對報社的做法非常氣憤。她對德國之聲說:

「這個報導發之前,記者給我打過電話,我簡單講了一下我瞭解的情況。但是我在電話裡非常清楚地說,第一不能用照片,第二不能用這個孩子的真名。這個記者問我:經過技術處理行不行?所謂技術處理就是把臉部眼睛這個部位用馬賽克來遮擋。我當時很明確地說,技術處理也不可以。當時這位記者答應了。但是後來看到這篇報導我非常吃驚,報導大標題下面有這個女孩子的很大的臉部特寫,而且報導第一版上有這個女孩子的姓名。我看了非常震驚,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靳薇2001年以來一直從事愛滋病防治政策研究,也非常關注艾滋孤兒。看到報導後,她立刻向華夏時報提出了自己的不滿。文章的作者胡奎向靳薇致信表示歉意,並解釋說,使用了艾滋孤兒的真名和照片是由於「粗心以及技術失誤」。不過胡奎並不認為文章對艾滋孤兒造成了傷害。靳薇覺得,這樣的道歉缺乏誠意,無法接受。在談到被登出真實姓名的艾滋孤兒的現狀時,靳薇說,「她現在已經19歲了,上高二了。她的名字和照片以艾滋孤兒被登在報紙上,我想換了任何人都不會接受。她現在表現出來情緒低落,成績下滑,非常擔心身邊周圍更多的人看到這篇報導。現在網上有幾千條對這篇報導的轉載,而且點擊率都非常高。她現在的學校本來不知道她的孤兒身份,更不知道她的艾滋孤兒身份。」

最終這名艾滋孤兒委託靳薇向法院提出了訴訟。3月6日法院對此正式立案。新的「愛滋病防治條例」於今年3月出台,而華夏時報的文章刊登於去年12月。如此說來,華夏時報還能夠算侵權嗎?艾滋孤兒的代理律師楊紹剛解釋說:

「我們對法院的起訴不是按照3月出台的條例,我們以前的有關愛滋病的法規條例也是規定愛滋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是不能洩漏的。民法規定,肖像權也受到保護。個人的隱私也不允許別人未經同意暴露的。愛滋病家屬的身份就是個人隱私。」

楊紹剛還強調,在新的「愛滋病防治條例」實施後,仍有不少網站仍然保留著轉載的華夏時報的文章,是否會對這些網站提出起訴,目前正在考慮當中。華夏時報以及文章的作者胡奎則不願就此事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