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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障礙 讓殘障人融入社會

Hong Zhu2010年11月24日

聯合國殘障人權利公約中明確規定,殘障人應融入社會的所有領域,但即便在2010年,做到這一點也絕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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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基礎設施 方便殘障人生活圖片來源: picture alliance/dpa

2006年,聯合國殘障人權利公約獲得通過,其目的在於,確保殘障人充分和平等享受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第一章)。然而,為了達到這一目標,必須克服諸多障礙,這些障礙阻止殘障人充分、平等地融入社會。相關公約在德國於2009年正式生效。

權利平等

貝亞特‧魯道夫(Beate Rudolf)是德國人權研究所所長,她闡明了殘障人的社會參與在公約中的重要性。

"在聯合國殘障人權利公約中,參與社會佔有尤其重要的位置,因為殘障人曾受到社會的排擠,是社會的邊緣群體,今天也常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原因在於,殘障人的能力得不到人們的承認,許多障礙依舊存在,現存的結構被視為正常的,沒有人想探個究竟,提出質疑。"

2009年,德國人權研究所成立了一個監控機構,該機構的工作重點是研究以下問題,比如為了便於殘障人更為積極地參加政治進程,人們必須創造哪些前提條件;國家和社會應承擔哪些責任等等。該機構負責向聯邦政府提出建議。

融入社會

此外,該機構還負責向聯合國相關委員會回報有關殘障人權利公約在德國的具體落實情況。

魯道夫指出,目前,德國聯邦政府正在起草相關報告,計劃於明年三月提交聯合國專門委員會。

"在此進程中,公民社會和殘障人組織扮演特殊角色,因為他們能夠,而且應該參與其中,以便將自己的聯邦帶入聯邦政府的考量之中。他們還必須與有關委員會進行交談,從而共同起草好的建議,之後提交給聯邦政府。"

胡伯特‧許佩是聯邦政府殘障人權益問題專員,他尤其重視殘障人將自己的想法帶入各個層面,州、城市和鄉鎮等,許佩認為,在出台政策時,直接向殘障人瞭解情況最為真實,因為他們最知道自己需要什麼。

沒有殘障人參與制定政策的時代一去不返

另外,許佩還強調指出,支持殘障人在政界擔任職位,更好地代表自己的利益,也是德國政黨和政治基金會的任務之一。

聯合國殘障人公約中大約70%的內容歸功於殘障人非政府組織的努力,設址馬德里的"國際參展人聯邦"的斯特凡‧特勒梅爾(Stefan Trömel)對此贊賞有加。儘管一些國家並不希望有非政府組織的參與,但特勒梅爾強調說,沒有殘障人的參與制定殘障人政策的時代已一去不返。

當然殘障人組織也認識到,只有團結一致,加強合作,才能提高其影響力,為此成立新的殘障人聯盟至關重要。比如在某些國家,有心理社會殘障的人不被視為殘障人運動的一部份。

殘障人權利公約確立了新的標準。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如今,德國政府、各州和鄉鎮都將為殘障人融入社會創造條件視為自任,當然在這方面還存在許多不足,但這一點已引起各方關注。政府和各州都已行動起來,不斷完善和落實便於殘障人融入社會的行動計劃。

作者:Sabine Ripperger 編譯:祝紅

責編:凝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