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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受阻 黃之鋒被泰國遣返

2016年10月5日

「雨傘運動」代表人物之一、「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周三在曼谷機場被遣返。他表示,自己被泰國海關警察「非法禁錮」接近1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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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kong Joshua Wong Ankunft nach Ausweisung aus Thailand
圖片來源: Reuters/B. Yip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新成立政黨"香港眾志"(Demosisto)周三(10月5日)表示,收到香港入境事務處通知,秘書長黃之鋒較早前已於泰國曼谷登機香港航空班機返回香港,當地時間下午3:45抵港。

黃之鋒周三在其臉書發文表示:「昨晚凌晨抵達曼谷後,被泰國海關警察非法禁錮,斷絕我與外界聯絡和沒收護照以後,就立即把我單獨扣留在機場收押所,直至現在才有幸返回香港,這十多個小時真的很可怕,抱歉讓大家擔心了。」

此前,香港眾志發表緊急聲明稱,黃之鋒周二晚從香港乘坐阿聯酋航空出發至泰國曼谷,原定應邀到泰國朱拉隆功大學進行交流,航班於當地時間晚上約11:45抵達。但周二晚一直未能聯繫,直至香港時間凌晨4:18,經泰國學運領袖秦聯豐(Netiwit Chotipatpaisal)通知,黃之鋒於蘇萬那普國際機場被當地入境部門拘留。據秦聯豐消息,泰方事前有接到"來自中國去信施壓"。秦聯豐曾要求與黃之鋒見面,但未獲當局批准。香港眾志強烈譴責泰國政府無理干預黃之鋒的出入境自由及人身自由,並要求泰方當局立即釋放黃之鋒;同時,要求香港入境事務處積極協助,並確保黃之鋒人身安全。

香港眾志以及社民聯、人民力量等多個團體隨後前往泰國領事館抗議。

周三晚些時候,香港眾志在其臉書轉述泰國政府發言人聲明稱:「黃之鋒曾參與對其他政府的反對運動,我們擔心若有關行動發生在泰國,會影響我們與其他國家的關係。」

周四,黃之鋒在其臉書表示:「繼中國大陸、澳門和馬來西亞後,我又有多一個國家不能踏足。」他說,自己「從來沒有就著泰國政局發表任何評論,只是獲邀到當地大學分享雨傘運動經歷」。

2015年,黃之鋒前往馬來西亞時,在機場被遣返回香港。當時他原定在馬來西亞發表四場演說。馬來西亞官方表示,黃之鋒被列入禁止入境名單,但未說明理由。

據香港電台報導,中國外交部周三發表簡短聲明,稱已注意有關報導,中方尊重泰國依法實施出入境管理。

 

苗子/文山/葉宣(美聯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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