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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共諜案」宣判 解放軍前上尉獲刑四年

張筠青/葉宣(法新社等)2015年9月1日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周二對一起「共諜案」作出宣判。法院判決一名在台灣吸收軍官的退役解放軍軍官四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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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 101
圖片來源: AP

(德國之聲中文網)今年一月,台灣當局以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中國退役解放軍上尉鎮小江、台灣退役將領許乃權等六名被告,同時並案起訴兩名被告。鎮小江一案被台灣媒體形容為"史上最大共諜案"。台北地方法院周二判處鎮小江四年有期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周二在網上公佈判決書,說明量刑理由稱,曾任職中共解放軍相關機構的鎮小江聽命中共政權軍事機構相關人員的指示,自行或透過同案的六名被告等人,吸收、引介台灣現役、退役軍官予大陸地區軍職官員認識,並多次安排機會讓雙方會面,期間甚長,次數亦繁,引介人數非少,"此不但動搖、瓦解國軍士氣,一旦該等危害中華民國國家安全之組織繼續發展,將逐步瓦解國軍向心力及對敵對政權之作戰決心"。

鎮小江以及台灣陸軍退役少將許乃權周二在台北地方法院出庭,後者被判三年徒刑。許乃權是被告中層級最高的軍官。兩人出庭時皆被上手銬,法官宣判後,鎮小江及許乃權繼續被羈押禁見。據台灣媒體《自由時報》報導,其餘6名認罪被告因偵查時即認罪,皆獲得法院輕判。

鎮小江的律師在法院宣判後對法新社表示,由於法院判決"嚴厲",被告很可能將會上訴。

台灣檢調指出,鎮小江自2005年開始利用香港居民身份,利用觀光、經商名義赴台。法院判決中並未提及,通過鎮小江的牽線向中國洩露了哪些機密訊息。

台灣媒體此前報導稱,中國透過鎮小江蒐集了有關台灣軍備採購計劃和長程預警雷達設置等訊息。鎮小川並非首個在台灣被指控從事間諜活動者。台灣前海軍中將柯政盛今年3月同樣被以"違反國安法"判決14個月。他被指替中國在台灣海軍內發展組織。2011年,台灣陸軍通信電子資訊處長羅賢哲少將因替中國刺探情報,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