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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團體聲援中國維權人士

2013年7月25日

台灣公民團體發起聯署活動,聲援被捕的公盟創始人之一許志永和其他維權人士,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僅因和平表達意見而被拘押的相關人士,落實「依法治國」、「保障人權」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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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AP

(德國之聲中文網)多個台灣公民團體周三(7月24日)發表了《公民社會關注中國"新公民運動"聲明》,併發起聯署活動聲援中國知名法學學者許志永及其他被捕的"新公民運動"維權人士。發起聯署活動的團體包括華人民主書院、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和華人民主文化協會。

聲明指出,自2013年年初開始,許多參與"新公民運動"的中國維權人士陸續遭到北京當局嚴厲打壓,至少15名反貪運動人士、北京人權公益組織"公盟"創始人許志永及其同事,以及安徽異議人士張林等陸續被捕。與此同時,多名維權人士如唯色、胡佳、劉霞等遭到非法軟禁,一些非政府組織也不斷受到無理騷擾或取締。

Xu Zhiyong Rechtsanwalt China
中國公盟創始人之一的許志永7月16日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事拘留圖片來源: DW

發起聯署的台灣公民團體認為,被捕的維權人士"以和平方式行使權力的行為,依據國際法和中國現行法律均應受到保護",卻遭當局指控非法集會、尋釁滋事、甚至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

聲明寫道:"中國公民意識的成熟和理性的政治參與,正是中國社會健康發展的表現。對於中國社會的健康力量遭到中國政府如此敵視和無情的待遇,我們感到悲哀與失望。"

"中國持續壓縮公民社會活動空間"

非營利組織華人民主書院秘書長王興中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習近平及其領導班子上台後,中國的人權狀況和公民社會的活動空間不停倒退:"新公民運動現在是以非常溫和理性的方式、和平的手段表達合法訴求,卻連這樣的行為都無法被當局忍受。我們覺得現在的情況看來,習近平先生不但是繼續維持過去維穩的政策,還有進一步壓縮公民社會活動空間的趨勢。這也是為什麼我們認為在此時機必須表達關切,希望北京政府改變這樣的傾向和政策。"

Xi Jinping Generalsekretär Kommunistische Partei Chinas
華人民主書院秘書長王興中稱,習近平政府執政後人權狀況倒退圖片來源: Reuters

此次聯署運動主要提出4項訴求,即立即無條件釋放僅因行使言論和集會自由而被拘押的異議人士,或盡速以公正、公開的方式進行審判;不得對被關押的相關人士施以精神或身體上的虐待;終結對劉霞、胡佳等異議人士的非法軟禁行為;落實保障人權、依法治國的承諾。

王興中告訴德國之聲,聯署聲援活動的第一步是將相關訊息傳遞給台灣、香港以至全球的公民社會團體,接著透過各地團體要求其民意代表和政府官員對北京打壓公民社會的行為作出譴責並持續關注。

Hongkong Parlamentswahlen
公民團體認為,中國人權狀況對香港、台灣的民主自由有極大的影響圖片來源: Reuters

中國人權狀況影響港台民主自由

台灣公民團體認為,中國作為大國,其人權狀況對香港、台灣的民主自由和全球人權都有深遠的影響。王興中稱:"這幾年來,香港的民主發展不僅是原地踏步,不管特首或議員的選舉都無法達到當初承諾的普選目標,在新聞自由和人權保障方面不斷後退。"

他進一步指出,近年來在中國經營事業的台商收購台灣主流報紙,並在內部要求記者對中國侵犯人權的負面訊息噤聲;一些具有黑道背景的台商或大陸在台人士在台灣成立政黨,對台灣選舉也造成了影響,干預人民的自由選擇。"台灣社會也越來越感受到,中國政府若無法尊重、保障人權,對台灣社會將產生影響和壓力。"

發起聯署的團體呼籲各界基於普世人權,共同關注中國"新公民運動",並持續聲援以和平方式從事公民倡議而遭到騷擾、軟禁、拘押或判刑的中國維權人士,要求中國落實法治、保障人權。未來台灣公民團體還將向陸委會主委王郁琦提出正式拜會,並要求台灣總統馬英九及陸委會對北京打壓維權人士表達嚴正關切,以具體行動制定難民法等相關措施,改善中國赴台灣尋求庇護者的待遇。

作者:張筠青

責編:李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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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相關聲明全文,不代表德國之聲立場

公民社會關注中國"新公民運動"聲明

自2013年春開始,中國許多參與"新公民運動"的人士陸續遭遇中國當局嚴厲打壓,例如:今年3、4 月間,至少15 位反貪運動人士陸續被捕,包括北京的袁冬、張寶成、馬新立、侯欣、丁家喜、趙常青、孫含會、王永紅、李蔚、齊月英和江西的劉萍、魏中平、李思華、李學梅、鄒桂琴;今年7 月中,北京非政府組織"公盟"的負責人許志永及其三位同事李煥君、李剛、宋澤分別遭到刑事拘留或強迫失蹤;安徽異見人士張林為女兒爭取就學權而遭刑事拘留。上述人士以和平方式行使權利的行為,依據國際法和中國現行法律均應受到保護,卻遭當局控以"非法集會"、"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甚至"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同時,還有其他許多維權人士持續受到非法軟禁,例如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的妻子劉霞、薩哈羅夫人權獎得主胡佳、藏族作家唯色等等;一些非政府組織也不斷受到無理的騷擾或取締。我們不僅擔憂這些公民運動人士的人身自由與安全,更憂慮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將受到政府更嚴厲的系統性壓制。

中國"新公民運動"不是一個正式組織化的社會運動,而是在近十餘年維權運動的基礎上,進一步超越個別利益,以"公民"為共同身份,追求民主法治、自由人權與公民社會的一個開放的協作平台。根據其主要倡導者之一許志永的提議,這個運動以"自由、公義、愛"為核心價值,主張"公民從個體做起,團結協作,推動中國完成政治文明轉型,建設公平、正義、自由、幸福的公民社會"。證諸世界各地的歷史經驗,公民社會不但是解決社會矛盾的重要渠道,也是和平轉型的重要因素,更是民主鞏固的必要條件。中國公民意識的成熟和理性的政治參與,正是中國社會健康發展的表現。對於中國社會的健康力量遭到中國政府如此敵視和無情的待遇,我們感到悲哀與失望。我們深信,如果人權的價值無法受到保障,不但中國人民將繼續受害,香港的民主自由無法增進,中國與台灣的關係不可能健康發展,甚至區域的和平與全球人權建制都可能面臨威脅。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第35 條);"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第37 條);"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第41 條)。中國已先後簽署《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批准《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聯合國禁止酷刑等公約的締約國,並已在憲法中納入"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條文。因此,無論就國際法或國內法而論,中國政府均負有保護基本人權與公民自由的義務,責無旁貸。

值此中國新政府上台之際,我們期待中國政府言行一致,落實其"依法治國"、"保障人權"的承諾,尊重公民權利,維護公民社會應有的活動空間,進而啟動政治改革,走向民主憲政的康莊大道。

因此,我們要求中國政府:

1. 立即無條件釋放僅因和平表達意見而被拘押的人士,或儘速予以公正、公開的

審判;

2. 在相關人士仍遭拘押期間,確保其不受刑求及其他虐待;

3. 終結一切未經法定程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非法軟禁行為;

4. 履行法律義務,保障人民言論、出版、集會和結社自由等基本權利。

身為世界公民,基於普世人權,我們呼籲各界人士共同關注中國"新公民運動",並透過個別或集體的行動,持續聲援以和平方式從事公民倡議而遭到騷擾、軟禁、拘押或判刑的中國維權人士,要求中國政府落實法治、保障人權。

【發起團體】

華人民主書院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

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

華人民主文化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