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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審議中國首部勞資糾紛法律

2010年7月22日

今年以來,中國罷工和抗議事件此起彼伏,珠江三角洲流域要求加薪的罷工的事件更是層出不窮。富士康員工自殺事件讓中國工人待遇問題成為國際社會聚焦點。目前,中國政府似乎希望通過出台新法規來緩解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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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田在佛山的供應商舉行工人罷工圖片來源: AP

《條例》增加建立薪水協商制度內容

7月21日,《廣東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草案在擱置兩年後重新提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中國官方媒體報導說,因金融危機而擱置的該《條例》增加了企業應當建立薪水集體協商制度的內容,並要求職工應當通過企業工會與企業進行薪水集體協商。具體規定有,應當設置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明確企業工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如果1/5以上職工提出薪水集體協商要求即可在工會的組織下進行集體協商。《條例》還規定,企業和職工"在薪水集體協商期間,不得採取激化矛盾的行為"。就企業而言,企業無正當理由不答覆或者不安排協商的,不得因職工停工、怠工而解除勞動合同,而就職工一方而言,如果未依法提出薪水集體協商要求或者在薪水集體協商期間,職工不得採取停工、怠工或其他過激方式要求企業調整薪水。

工會角色錯位難代表工人的聲音

中國官方稱,如果該草案得到批准,這將是中國首部全面處理勞資糾紛的法律,可以向全國推廣。而在民間組織"當代社會觀察研究所"所長劉開明看來,這部法律究竟能夠發揮什麼樣的效力尚有待觀察:

"我覺得並沒有太大的新意,並沒有超越工會法,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細節上要求工人不要採取過激行為,我覺得這裡面就可能不是從工人的利益出發來考慮問題,而是更多從社會穩定來考慮問題。"

劉開明同時擔心,中國工會因缺少獨立性而被資方控制,導致集體協議不能真正成為工人的聲音。他說:"我們的工會法非常明確地規定,工會應保障工人的合法權益,政府應該希望工會扮演這樣的角色。但在實際中,工會雖然直屬北京全總(全國總工會),但在地方它是隸屬各級黨委的,所以工會實際是為各級黨政經濟政策以及其它政策服務的。要它真正遵守工會法中關於保障工人利益,合法權利這一點比較困難。比如本田罷工後,工會僅僅是扮演工人與資方之間的協調角色,而不是代表工人利益。5月31日,工人就和工會發生衝突,要求工人去上班,這顯然不是工會的角色。工會的角色是錯位的。"

漲薪與世界工廠地位

在衝擊本田、豐田、寶馬供貨商以及其它在華外資企業的罷工潮中,工人們的主要訴求是加薪。最新一起是寶馬、福特的供貨商之一,日本歐姆龍(Omron)中國廣州分公司的工人7月21日開始的罷工行動,工人們要求增薪40%,也就是在月薪1270元的基礎上增加500元人民幣。位於佛山的本田供應商阿茲米特公司(Atsumitec)的工人也要求漲薪500元,據悉,在罷工一周後,資方終於同意其漲薪要求,工人結束罷工。而對本田而言,最近數周的罷工行動已導致其6月份銷售額同比減少2.7%。

一些人擔心,中國工人薪水上漲是否會影響中國作為廉價勞動力基地,乃至世界工廠的地位,對此,劉開明認為,中國工人的要求並不高,哪怕是滿足工人的要求,也不會影響中國的世界工廠地位。中國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周繼中認為,給中國工人漲薪,無論從促進社會公正,緩解社會矛盾,還是從推動內需,調整中國產業結構來說,都是件好事,他分析說:

"純粹做這個世界工廠,我們能得到什麼?我們有自己的土地,資源,水,空氣,讓他污染,然後為全世界人民生產廉價產品,而且往往是中低端產品,我們自己的得到的好處實際是很少的。如果把長期的環境成本算在裡面,如果把它以公平的方式量化,那我們是得不償失還是是能賺很多錢?我覺得結果可能是不令人滿意的。中國經濟持續20、30年低薪水,以壓榨勞動力的形式維持高增長的方式已經走到盡頭了。這是一個非常明確的訊號。給窮人、低收入增加薪水,同樣增加一筆錢,他們對社會購買力、內部消費的推動作用比給那些高端富人增加薪水起到的作用要大得多。而且從糾正社會不公,貧富不均,避免潛在社會矛盾的角度來講也是唯一正確的。"

中國的罷工潮其實為中國經濟的轉型提供了新的契機,而《廣東省企業民主管理條例》這樣的試點條例如果通過,到底將發生何種效力,關係的不僅僅是工人與企業的命運。

作者:樂然

責編:謝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