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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

德國之翼空難一周年 賠償爭議仍未了

2016年3月24日

德國之翼客機在法國墜毀一周年之際,漢莎公司稱向每位遇難者提供至少10萬歐元的賠償金。與此同時,遇難者家屬尋求在美國對漢莎提起訴訟,但可能結果並不會盡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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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上普羅旺斯阿爾卑斯省的懸崖峭壁將總會和漢莎航空的歷史聯繫在一起。150人在這裡丟了性命,因為患有抑鬱症的飛行員拉著全機的人一起陪葬。

若有所思的漢莎集團董事長現在向外界做收支報告——企業經營方面,無可挑剔。低價的航空煤油令其收益頗豐。但是漢莎卻沒有達到其最重要的目標:「對我個人而言,去年3月24日發生的悲劇再次清晰地表明我們公司裡每個人都知道的事實:作為航空公司、航空集團,安全是最為重要的,遠比其他任何東西都重要。」漢莎集團董事長施波爾(Carsten Spohr)如是說。

一名副駕駛的心理問題令這條安全教義成為空話。他的醫生認為自己有為病人保密的義務。因此也很難證明,漢莎公司要對該事故承擔直接責任。但是他們還是要賠償相應的損失。

施波爾表示:「我想,我們會向每位遇難者賠償至少10萬歐元,在許多個案中可能會支付更多,以賠償空難所造成的物質損失。但是這些都不可能補償我們對150個家庭帶來的不幸和傷痛。」

賠償金將由安聯和大型再保險公司承擔。雖然撫恤金的支付問題沒有爭議,但是漢莎迄今為止卻在賠償一事上表現地不夠大方。

事故發生後,漢莎航空公司證實宣佈向受害者親屬提供最高5萬歐元的緊急財政援助。另外,漢莎還提出向遇難者和直系親屬提供總額為3萬5千歐元的賠償金。而在美國,賠償金的數額有天壤之別,遇難者家屬可獲得平均四百萬歐元的賠償。

因此遇難者律師想起訴漢莎在美國亞利桑那州的飛行學校,由此在美國法庭提起訴訟。自殺的飛行員曾在這所學校受訓。

部分專家警告說:最終可能只是美國律師獲益,他們通常都能賺取贏得金額的30%。航空法專家施密特(Ronald Schmid)說:「起訴要受到一名美國法官的受理。即使他認為受理法院的所在地是合理的,但這並不意味,美國法律在這起案件中適用。很有可能的是,法官會說,用德國或西班牙或其他歐洲法律才對,結果就是雖然在美國受理,但是按照德國或西班牙的法律判決。」

在美國起訴可能也只是一種施壓手段,促使漢莎最終作出一個讓遇難者家屬可以接受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