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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議員必須公佈外快收入

2007年7月4日

九名聯邦議員聯合向憲法法院起訴,要求推翻兩年前出台的聯邦議員收入透明準則。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周三(7月4日)對此作出判決,要求聯邦議員今後必須公開月收入超過一千歐元或者年收入超過一萬歐元的「外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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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交待」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德國聯邦議員每月領取津貼七千多歐元,但是很多議員在「脫產」從政之外並不完全放棄自己的本行,或者兼搞副業賺外快,例如為企業擔任顧問、演講出書等。「外快」收入可能會影響議員的獨立性,為此聯邦議院於兩年前出台一部行為準則,要求所有聯邦議員必須公開說明所有的收入和副業,以及每月「外快」收入是多少。

這一項行為準則遭到部分議員的反對,其中九人聯名向聯邦憲法法院提出起訴,要求推翻聯邦議院制定的這一約束性準則。自由民主黨籍議員漢斯-約阿希姆.奧托就是其中之一,他本人是律師和公證師出身,當選聯邦議員前與夥伴在法蘭克福開有一家律師事務所,並且不願意因為當選聯邦議員而放棄自己的本行。他說,不放棄自己的職業才是保持議員獨立性的最佳手段,也是與現實保持接觸的很好的渠道。他說:「我們需要的不是職業政客,而是需要更多的有著職業經驗和生活經驗以及獨立的人(來參政)。」

漢斯-約阿希姆.奧托認為,聯邦議院的透明準則對自由職業者和企業家出身的議員來說構成了不利,因為他們必須因此而公佈他們的私人客戶訊息。

綠黨籍聯邦議員沃爾克.貝克卻不這樣看。他認為,如果一名議員暗中從事副業賺外快,就無法保障他從政時屏除私心,只為自己的良心負責。他指出,「公民有權利知道,他們選舉的議員是否真的全心全意履行議員義務,而不是把議員席位當成個收入不錯的副業或者當成自己的職業的點綴。」貝克說,選民們並不需要一個熱衷副業和外快的議員,這與嫉妒無關,也不是要全盤禁止議員有副業收入,而是通過透明制度來防治腐敗。他舉例說,假如聯邦議院醞釀一部禁止吸煙的立法,那麼公眾就有權利知道一名議員是否為煙草工業工作。

漢斯-約阿希姆.奧托辯解說,他並不是反對透明,而是懷疑是否應該公佈所有的副業。他說,應該區別對待那些可能影響議員獨立性的副業和議員原來從事的職業。他說,如果一位議員在議會環保委員會中任職,同時又被一家風能企業聘為顧問,那麼這件事的確要向公眾說清楚;但是如果我是一名公證律師,為一個購房合同作公證,這又妨礙了誰呢?

憲法法院駁回議員起訴

聯邦憲法法院駁回了包括漢斯-約阿希姆.奧托在內的九名議員的起訴。憲法法院大法官在判決中說,透明準則並沒有妨礙議員席位的自由,像在企業監事會中擔任董事這樣的副業的確會威脅到議員席位的獨立性,因此公民有權利知道公民選舉的代表中有誰在什麼規模上拿了別人的錢,而與此相比,議員的個人數據的保密權利就處於次要的地位了。

不過,負責作出判決的聯邦憲法法院第二庭的八位大法官們在作出判決前花了整整九個月時間來進行討論和咨詢,這在以往非常少見。判決投票時,贊成和反對票也是四比四。但是按照程序規定,在贊成和反對票數持平的情況下,起訴當作被駁回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