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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11 Debatte Abstimmung

2011年7月7日

在德國,將來可以在一定前提下對體外受精的胚胎進行植入前遺傳學診斷,以便提前篩除新生兒遺傳疾病。該項檢測只有在胚胎父母具有相應遺傳易感性時方可進行。德國議會本周四就此進行了細致的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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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n Foto eines Embryos auf einem Ultraschallbild beim Gynäkologen, 2010
胎兒超聲波成像圖圖片來源: Fotolia/ingenium-design.de

這次議會辯論與以往有著很大的不同,各黨派並沒有向其議員預設立場,各議員都是憑借自己對倫理的認知發表看法。最終,議會通過了一項法案,規定在一定條件下允許進行胚胎植入前遺傳學診斷(PID)。

自民黨議員弗拉赫(Ulrike Flach)是法案起草者之一,她指出,這部法案為胚胎植入前診斷設定了明確的界限:

"允許進行這種診斷並非壞事,它其實每年只涉及幾百個病例。歐洲其他國家已經實施了幾十年,這法案也將使德國向他們看齊。"

而綠黨議員格林-埃卡德(Katrin Göring-Eckhardt)則擔心,現在為植入前診斷設立的前提條件很快就會被突破。此前的產前遺傳學診斷就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最初,產前遺傳學診斷只適用於極少數情況,但現在卻已經變成了常規檢查。"

格林-埃卡德由此認為,產前遺傳學診斷走得過遠。在議會辯論中,植入前診斷的反對者重點質疑的是人究竟有沒有權力決定一個胚胎的生存權。基社盟議員佐勒(Wolfgang Zöller)說:

"胚胎植入前診斷就是一種篩選,人工受精卵中的一個將會被挑出,而其他的則會被遺棄。這某種程度上將是一種生殖試驗。"

而基民盟議員辛策(Peter Hintze)則支持植入前診斷。他認為,那些攜帶遺傳病基因的父母確有此項需求:

"如果一個母親已經有了一個視力缺失或者是聾啞的孩子,她現在擔心她的下一個孩子也將如此,我們該如何面對她?告訴她這就是命運,必須接受,否則刑法伺候?難道我們不應有所作為麼?"

但自民黨議員柯伯(Pascal Kober)則堅持,即使是胚胎也有生存權:

"無論如何,人的基本權利都不能是有條件的。"

許多議員也持相似觀點,他們認為,即便是試管中人工授精、尚未植入子宮的胚胎,也應享有人類的基本權利。不過基民盟議員克萊齊默(Michael Kretschmer)則反駁說,如果胚胎確有基本權利,那就不應為植入前診斷設立嚴格的前提條件。

不過,議會最終的決定卻是允許在一定條件下進行胚胎植入前診斷。

作者:Peter Stützle 編譯:文山

責編: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