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全球發展的17個「小目標」
聯合國峰會通過了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其中包含了17個全球發展的目標,致力於未來十幾年內消除極端貧困、戰勝不平等、遏制氣候變暖。這些議題的具體目標都是什麼呢?
目標1:消除貧窮
至2030年全球應消除極端貧困。目前的衡量標準是每人每日生活費不足1.25美元。
目標2:消除飢餓
聯合國糧農組織數據顯示,全球現今有超過億人沒有足夠的食物。在實現這個目標的時候,可持續農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目標3:遍及全球的醫療保障
每一分鐘就有11名兒童死亡,他們大多數來自發展中國家。近30萬名女性在孕期中或分娩時死亡。至2030年應實現人人有醫保,人們應支付得起藥物和疫苗的費用。
目標4: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機會
無論男女或貧富,至2030年每個孩子都應該有接受教育的機會,男女應有同等教育機會,不分民族或社會背景。
目標5:性別平等
消除對女性的暴力和強迫婚姻。確保全球各地的女性有生育的權利,也要確保她們獲得避孕藥具的權利。
目標6:水也是基本人權
聯合國估計,全球約有6.63億人無法喝到乾淨的飲用水。到2030年,所有的人都應能獲得清潔和負擔得起的飲用水和衞生設施。發展水源的可持續性。
目標7: 全球能源供應
到2030年,確保人人獲得現代能源,最好是可再生能源。全球能效改善率應提高一倍,尤其是貧困國家的基礎設施應得到擴建。目前世界各地有11億人口用不上電。
目標8:公平的工作條件
為員工創造公平的工作條件,解決青年失業問題,發展可持續性的全球經濟。消除童工,遵守國際勞工標準。
目標9:建設可持續性的基礎設施
更好的基礎設施建設有助於發展經濟。推動可持續性發展,扶持為實現社會公平作出貢獻的創新。工業化進程應注重環保,提供更多、更好的工作機會。
目標10 :公平分配
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因此國際發展政策尤其應該關注和幫助貧困國家及民眾。
目標11 :宜居城市
全球大都市應該興建經濟適用型和生態友好型的住房。城市要更具有可持續性,創造更多的綠色空間。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應該得到支持,應幫助他們建設更能夠抵禦氣候災害的城市。
目標12:可持續消費和生產模式
回收、資源再利用、減少食品浪費:這幾個方面人人有責。資源應該在生態和社會兼容的情況下進行開采和使用。應取消對化石燃料的補貼。
目標13:控制氣候變化
全球範圍內有必要採取措施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這已是聯合國的共識。富裕的國家應給貧窮國家提供技術和資金支持,同時要減少自身的排放量。
目標14:保護海洋生態
海洋污染已達到警戒值。到2020年人們將針對過度捕撈、沿海地區海洋環境退化和破壞海洋生態系統採取措施。垃圾和過度施肥給海洋造成的污染將在2025年前得到緩解。
目標15:珍愛環境
至2020年土地、森林和水源將更好地得到保護,從根本上改變使用自然資源的方式。
目標16:提供訴諸司法機會
法律面前應該人人平等。通過國家機構和國際合作對暴力、恐怖、腐敗和有組織犯罪進行有效打擊。到2030年,所有的人都應該得到獲取合法身份的權利,並且擁有出生證明。
目標17:攜手共進
正如千年發展目標所規定的,富裕國家應兌現將GDP的0.7%用作對不發達國家的官方發展援助的承諾。目前德國在發展援助上的支出為GDP的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