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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電站事故故障 何種程度才算危險?

Fabian Schmidt2016年3月12日

民用核電站發生的所有異常事件、事故,均須向國際原子能機構通報。這些須通報的核事件,從無安全顧慮到特大事故(核燃料熔融),共分為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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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omkraftwerk Arbeiter Strahlung Radioaktiv Symbolbild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K. Nietfeld

(德國之聲中文網)世界上所有國家--除北北韓以外--都向國際原子能機構做出承諾,向其通報本國核電站發生的所有事故和故障。這些通報原則上都對外公開,因為它們是面向所有人的,原因是只有通過全面的、可予理解的訊息,公眾才能正確評估這些事件的安全重要性。

然而,這一要求是否始終可以得到滿足,卻很值得懷疑,就以法國費桑海姆核電站2014年4月19日發生的一起事件為例。當時由於有水泄漏,致使一部分反應堆保護系統受到損壞,因而該電站停機,並向國際原子能機構通報發生了一級核事件。

但這起核事件,其實應該劃歸更高級別,這是德國西德意志電台(WDR)和《南德意志報》記者近日,也就是事件發生近兩年之後,報導的。

Frankreich Atomkraftwerk Fessenheim
僅為異常還是危險度更高的事件?記者披露,當時費桑海姆核電站核反應堆的控制棒失控了。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記者瞭解到,當時的停機過程顯然並非一切順利,因為操作人員突然操控不了用於控制或中斷核反應鏈的控制棒。控制棒具有吸收中子的作用。若將控制棒插進核燃料棒之間,就可起到減慢核反應速度,甚而將其中斷的效果。但因控制棒失控,因此工作人員不得不採取緊急措施,向反應堆灌注了中子吸收能力很強的備用硼液,這才中斷了核反應鏈。

這一過程很具爆炸性的意義在於,它屬於"安全防護措施在有限範圍內失靈"的情況,而根據"國際核事件分級表"定義,它絕對屬於二級事件,但當時通報的卻是一級。

正常運行出現偏差

"國際核事件分級表"將核事件分為"事件"和"事故"兩大類共七級。但為了掌握雖不會直接影響安全性,但若不予處理或拖延處理即可造成更多、安全影響更嚴重的非正常運行情況,該分級表也設置了"零級",如冷卻系統出現洩漏問題、無中斷供電系統發生故障、有害物質測量系統發生故障,以及電纜失火、變壓器失火等情況即屬零級。

這類情況發生得相對較多。單在2014年,德國核電站就通報了68起必須通報的零級核事件。

事件

事件類最輕級別為"異常級"(一級)。屬於此級的事件包括由於出錯而自動導致的快速停機、或因發電機出錯而導致的停機。就是核電站在組織運行管理方面的嚴重失誤也可被視為一級事件。上世紀90年代,德國核設施共發生過75起這類事件。

"普通事件級"(二級,又譯"注意事件級")包括部分安全防範措施發生故障的事件。此時,部分備用安全措施就得發揮效力。如一台水泵發生故障、一個備用硼液罐過滿或其硼濃度不夠等事件,就屬於這一級事件。這類事件,發生率就低多了。上世紀90年代,德國僅發生過3起。

屬於"嚴重事件級"(三級)的,是當放射性物質極小量釋放,核設施本身受到嚴重污染或其工作人員的健康受到損害的情況,或當數項安全防範措施同時發生故障的情況。這類事件,世界上每年發生不到一次。2005年英國塞拉菲爾德核設施發生的核物質洩漏、致使許多設備嚴重核污染的事件即屬此級。

Japan Fukushima Tsunami Katastrophe Namie
福島核災難致使12萬多人失去家園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事故

發生較大量放射性物質釋放的核事件,便屬於事故類,其級別視其釋放的放射性強度以及致死人數而定。"事故級"(四級,又譯"場外無顯著風險級")定義為釋放到場外的放射性強度低於100太貝克(1個太貝克相當於每秒1兆次原子衰變)、至少一人死亡;"嚴重事故級"(五級,又譯"具有場外風險級")釋放的放射性強度是1000太貝克、多人死亡;"重大事故級"(六級)釋放的放射性強度再進一個數量級,達10000太貝克;"特大事故級"(七級)便是災難性事故,釋放的放射性強度達數萬太貝克。

核設施基本上極少發生事故。歷史上曾發生過的四級核事故包括法國聖洛朗核電站1969年和1980年發生過的燃料棒部分熔融事故。五級核事故包括1979年發生在美國賓州三裡島的核事故,當時核電站反應堆三分之一的堆芯熔融,釋放的放射性物質致使生活在其順風向地區的居民在其後數年間的患癌率提高了百分之150還多。

六級事故的一個實例是1957年發生在前蘇聯西伯利亞地區的克什特姆核廢料爆炸事故,當時致使上萬人疏散。這是歷史上迄今曾發生過的第三嚴重的核事故。

災難性事故

人類進入原子能時代後,曾發生過兩起災難性核事故,最嚴重的當屬1986年發生在前蘇聯車諾比的核电站事故,其次是2011年發生在日本福島的核災難,兩次均屬七級,兩次的反應堆堆芯均全部熔融。

兩次事故中,反應堆外圍建築均因爆炸被毀,放射性物質毫無阻擋地釋放,致使大片地區受到嚴重污染。在車諾比,事故發生後不久,便有50來人因輻射過度致死。多項估計均表明,在後續幾年,該地區因核污染而患癌的人數高達數萬。至於福島核災難的死亡人數,迄今說法不一,有說15人的,有說更多人數的,但因許多癌症患者可能今後幾年將會陸續死亡,因此受害者數字很可能會上升到數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