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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就銀行破產清償順序達成一致

201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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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gien EU Michel Barnier zu Bankenabwicklung
圖片來源: Reuters

歐盟決定,未來銀行破產時,承擔主要損失的不應再是納稅人,而是銀行所有的股東及債權方。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以及歐洲委員會的談判代表就何方應該在銀行破產時以怎樣的順序承擔損失達成一致。歐盟金融事務專員巴尼爾(Michel Barnier)於本周三(12月11日)夜間表示,相關協議向成立計劃中的銀行聯盟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協議規定,國家援救基金在銀行股東和債權方已經無能為力的時候才會參與救助破產銀行。而這一基金的出資方也是各大銀行本身。這一協議是歐盟各國財長談判建立救助銀行體制的一部分。他們將於12月18日就此舉行特別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