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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08 EU Abschiebung

Christopher Plass2008年6月7日

長期以來,歐盟國家就統一難民政策問題進行了多次談判。到目前為止,歐盟各成員國都有自己的法律和規定。本周四,歐盟各成員國內政部長齊聚盧森堡,以期確定遣送非法居留外國人的法律規定。討論議題涉及所謂的遣返條例,相關條例頗具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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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到希臘的難民在岸邊等待遣返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dpa

政界和非政府組織至少在一點上觀點是一致的:歐洲需要制定共同的最低標準,來規定各個歐洲國家應該如何處置非法滯留難民。由於某些國家粗暴對待等待遣返的難民,所以確定最基本的難民居留條件勢在必行。比如希臘就是一例。

歐盟各成員國內政部長於周四對此進行了磋商,已經草擬的方案遭到難民委員會和德國難民救援組織"保護難民"的拒絕。他們認為,所謂的遣返難民條例漏洞百出,無助於改善非法滯留的難民命運。

但政界人士卻非常高興,因為歐盟委員會、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等在歷經長期的激烈辯論後終於達成共識。本周四,歐盟部長理事會將通過相關的妥協方案,並於下周在歐洲議會進行表決。相關文件的內容和措辭不會發生太大的變化。人權辯護律師/歐洲議員/社民黨籍政治家克萊瑟爾-多夫勒對相關文件的草案文本感到滿意,儘管非政府組織對此存有顧慮。他說:"最重要的是改善即將被遣返的非法居留者的生活條件,否則不符合法律要求。孩子們不得與其家庭成員一道被關入監獄,被遣返,沒有犯罪刑事記錄的非法居留者不得與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們關押在一起。"

具體方針包括改善被截獲難民或申請避難未果的非法居留者的居留條件,另一方面需為新的條例制定一個明確的框架。在某些歐盟國家,遣返居留沒有時間期限。通常情況下,遣返居留期限為半年,但這段時間有可能被延長至18個月。德國就是如此。在其它歐盟國家,如果人們不知道如何處理被拘留的外國人的話,會提前將他們釋放。難民組織認為,在遣返前將非法居留的外國人關押18個月時間過長。但政治家們卻持不同的觀點,新出台的相關條例使歐盟委員會有權對拘留所的關押條件進行核實,如此一來才能統一最基本的標準。非政府組織有權接近其關心的非法居留者。歐盟政治家們一致認為,遣返程序必須更具透明度。

布魯塞爾估計,在歐盟境內至少生活著8百萬沒有合法居留身份的外國人。其中60多萬每年都會收到遣返通知,但並非所有的非法居留者能被遣送回國。

克萊瑟爾-多夫勒說,新的相關條例,比如更好的居留條件等,將增加歐盟各成員國的開支。新的條例將在聯邦制的德國起到促進統一作用。他說:"巴符州有自己的一套作法,巴伐利亞和布蘭登堡各有自己的一套。我們為此需要統一標準,才能更好地將相關計劃付諸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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