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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法院:微軟必須開放視窗軟體

轉載或引用務請標明「德國之聲」 <br>本站網址:www.dw-world.de/chinese2004年12月22日

今天歐盟法院一審做出裁決,確認對微軟公司的有關制裁規定。此前,歐盟委員會對微軟處以巨額罰款,並要求微軟對競爭對手開放視窗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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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老闆比爾-蓋茨對歐盟的制裁決定火冒三丈圖片來源: AP

這場糾紛已持續了多年,也許至少還要再拖兩年。歐盟指責微軟公司利用自己在市場擁有的實力排擠競爭對手。對此,微軟公司一直持不同看法。現在,歐盟一審法院在布魯塞爾做出裁決,決定微軟必須為網路電腦提供一直保密的接頭訊息,並向電腦製造廠商提供沒有媒體播放器的視窗版本。

今年三月,歐盟委員會對軟體巨人-美國微軟公司做出了兩項制裁決定:微軟需支付四億九千七百二十萬歐元罰款,並公佈部分程序的密碼,以方便其它競爭對手的軟體與視窗相連接。例如,微軟必須提供系統深處沒有媒體播放器的視窗版本,這樣其它多媒體程序才能有更多的可能性,其它伺服器的軟體也才能更好地與視窗結為一體。

罰款對於微軟倒不是什麼大問題。微軟的錢多得是,僅流動資金就有五百億美元。今年七月,微軟向歐盟如數繳納了罰金。但是對歐盟提出的公佈視窗組成部分的要求,微軟立即提出了上訴,並請求給予一段時間作為緩期,等到此案最終塵埃落定再說。

這是因為如果微軟現在就向競爭對手提供秘密訊息的話,微軟擔心將出現「無可彌補的損失」。微軟認為,如果不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就不會有人積極去開發新產品。

對獨立開發軟體的工程師來說,今天的歐盟法院裁決無疑是一個好消息。但這一判決並非最終裁決,對於微軟是否確實濫用了自己的市場實力,還要等到數年後由歐盟法院做出終審裁決。

歐盟法院一審判決是歐盟一審法院院長、丹麥人博-菲什特多夫做出的。菲什特多夫在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法院已工作15年。微軟可以對他的判決向歐盟法院提出上訴。

附帶說一句:歐盟的罰金對歐盟各國帶來了好處,成員國可以減少繳納的歐盟費用額度,德國可以少繳納一億兩千五百萬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