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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不再獨裁

RIchard Fuchs2015年7月10日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是建立在自由民主體制上的聯邦制國家。今天憲法中規定的各項權利,是當年各方艱苦努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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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bolbild Verfassung Grundgesetz Deutschland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dpa

(德國之聲中文網)經歷了希特勒及其國家社會主義專制統治的黑暗年代之後,戰後德國重新獲得了民主,並出台了臨時憲法。

1949年,德國西部通過了至今依然有效的基本法。這是一部以德國重新獲得統一為目標的過渡性憲法。其有效範圍包括當時的美國、法國以及英國佔領區。而在東部的蘇聯佔領區1949年則建立了德意志民主共和國。1990年,東西兩個德國實現統一,當年的過渡性基本法成了對整個德國有效的憲法,並成為德國自由民主制度的基礎。

Unterzeichnung Grundgesetz 1949
1949年聯邦德國首任總理艾德諾簽署基本法圖片來源: AP

歷史的慘痛教訓

基本法保障所有人的自由和尊嚴,無論種族,出身,語言以及宗教信仰,保障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擁有平等的權利。此外,通過三權分立,使政府的權力受到嚴格的控制,為的是讓德國永遠不再出現獨裁政權。

依據基本法,德國成為具有三個層面的聯邦國家:聯邦和聯邦州分享德國的政治權力。聯邦州將一些重要權限上交聯邦,但同時參與聯邦層面的立法過程。而在其他許多領域,聯邦州享有完全獨立的立法權。地方則是德國政治結構中級別最低的一個層面。為了遏制激進和反民主的政治勢力,"具有防禦力量的民主"也准許禁止違憲黨派的活動。1952年,德國禁止了社會主義帝國黨(SRP)的活動,稍後又於1956年禁止了德國共產黨(KPD)的活動。並不是每個政黨都可以進入聯邦議會,只有當一個政黨在選舉中得票率超過5%時,才得以進入議會。對最低得票率設限是為了保持聯邦議院的穩定性。

Bundesverfassungsricht Richter Erster Senat
2005年聯邦憲法法庭宣判的場面圖片來源: AP

德式政體受到好評

那麼誰來監督三權分立,基本權利以及民主制度的執行情況呢?德國為此設立了聯邦憲法法院。在有爭議的情況下,憲法法院來裁決有關法規是否符合憲法,也幫助所有公民維護其權利和自由。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國際間只有德國擁有憲法法院,也因此引起了各國的效仿。比如,西班牙就以德國為樣板,在憲法中增加了有關設立憲法法庭的條款。

Stimmen werden ausgezählt in Dresden
2002年選舉中德勒斯登統計選票圖片來源: AP

多黨競爭促成政治妥協

在德國,由各政黨來解決各類社會矛盾以及動員民眾參加聯邦和州議會的選舉。在眾多政黨中,兩大政黨擁有最為廣泛的民意基礎:保守派的基民盟基社盟以及社會民主派的社民黨。但是,其他一些政治流派的政黨也很活躍,其中包括自民黨,綠黨以及代表左派思潮的左翼黨。社會各界的利益則由不同的協會,工會以及利益團體所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