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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保安局:內地刑事措施在港無法律效力

安靜2016年7月6日

內地警方要求香港書商返回內地接受調查,否則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香港保安局局長就此作出回應。港府官員向媒體介紹其就中港通報機制與內地官員的會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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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官員向媒體介紹其就中港同報機制與內地官員的會面情況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J. Favre

(德國之聲中文網)中國官媒《人民日報》周三(7月6日)援引寧波警方報導稱,鑑於林榮基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警方已敦促林榮基返回內地接受調查。如其拒不返回,寧波警方將依法對其變更刑事強制措施。

去年,包括林榮基在內的香港五名書商失蹤,分別在內地被扣押多月,但內地方面並未通報香港。

香港特區政府有關部門組成的代表團周二在北京與內地有關部門就進一步改進和完善相互通報機制進行磋商。周三,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向媒體介紹會面情況。

香港電台報導稱,被問及公安部在會面中就寧波市公安局的警告有無提及具體措施,黎棟國回應,昨日會面傾談中,對方並無提出有關要求。記者之後追問,對方並無提出,是否即是不需要處理林榮基的問題,黎棟國說,完全沒有提過這方面的事情。他說,香港和內地並無引渡安排,特區政府所有執法,必需根據法律辦事。黎棟國強調,內地所實施的刑事強制措施在香港並沒有法律效力。

官媒:沒有違反"一國兩制"

深圳大學基本法研究中心教授宋小莊在《人民日報》周三的報導中解釋:"林榮基偷運非法出版物入境或者在中國內地投遞非法出版物給他人,其破壞內地社會穩定的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都在中國內地,可見內地司法機構對林榮基案享有無可爭辯的刑事管轄權,內地公安機關的做法並沒有違反"一國兩制"。

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研究員、副教授劉誠也向該報強調,"一國兩制"的前提是"一國",香港居民既是香港居民,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若有違法犯罪,尤其是與國家安全有關的行為,"一國"是最根本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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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警:若林榮基願意,警方可提供人身保護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Kin Cheung

"香港警方仍要繼續調查"

香港now新聞台6日指出,梁振英在記者會上介紹,雙方同意將通報期限定為少於十四天,兩地官員月底會展開第二輪商討。據悉,周二磋商期間,內地部門播放了林榮基認罪和拘禁生活的片段。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此表示,看過關於林榮基的片段後,香港警方仍要繼續進行調查,包括片段中所表述的事情跟林榮基在港透露的詳情,是否有出入或不符之處。

港警願提供保護

林榮基2日接受德國之聲專訪時描述了其被4名人士近距離跟蹤的情形。他說:"我相信跟蹤我的人是內地的公安。 因為香港的警方不會這樣做的。他們(內地的執法部門)曾經跨境執法, 我擔心他們會重覆運用這個手段。" "這對我構成很大的威脅, 擔心個人的安全。"

周三,香港代理警務處處長黃志雄表示,林榮基曾說被一輛車輛跟蹤,但警方調查後發現,這是媒體租用的,現階段林所提出的說法,跟警方的調查並不相符,但是若林榮基願意,警方可提供人身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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