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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政治案件當辯護人太難

2006年4月21日

胡錦濤訪美前夕,北京司法部門宣佈,記者趙岩的所謂「出賣國家機密」罪名不成立。在當今中國,律師為了躲避政治風險和掙大錢,專攻民法和經濟法,充當涉及政治案件辯護人的律師屈指可數,所以為趙岩辯護的莫少平律師引起了法蘭克福匯報的注意,該報就中國的律師和司法狀況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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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的劉天龍在體育場示眾後與其他死囚一起被押往刑場處決。他們的器官是否也被摘除移植他人,不得而知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

「辯護律師本人最後被判入獄的事情常有發生。中國刑法第306條規定,律師和法律救助人如果篡改或偽造證據、改寫證詞,最高可判處三年徒刑。中國法學界人士說,這是一條法院可以隨意解釋的條款。據說現在中國有三百多名律師被捕,法院和安全部門想以此制止他們為當事人出庭辯護。

莫少平抱怨中國司法不獨立,律師的地位問題沒有得到令人滿意的解決,共產黨的政法委員會擁有控制司法部門的最大權力。特別對『政治』案件,判決早已確定。雖然律師和法官都知道被告無罪,但仍然根據『外界因素』對被告判刑。中國司法系統又一獨特的做法是,遇到重大政治案件時,不是由法官、而是由法院院長、副院長和領導幹部組成的高一級『判決委員會』作出決斷。

許多案件的政治犯都因『出賣國家機密』被判刑。如果被告與外國組織或媒體有聯繫,大多會以『國家機密』問題受到起訴。在中國,什麼是國家機密,並非由法官、而是由有關當局裁定。政治案件的被告實際上不可能通過辯護判處無罪釋放。」

周四,國際特赦組織組織公佈了去年全球被處決人犯的總數。中國再次遙遙領先。據不完全統計,全球22個國家中,至少有2148名人犯被處決。其中,中國對1770名犯人執行了死刑,但實際數字要高得多,估計為八千名。如此多的死刑判決帶動了中國的人體器官交易,網路報援引英國醫生的話寫道:

「英國移植器官的醫生說,無可辯駁的證據說明,中國非法摘除被處決人犯的器官,一些人犯在處決前就已選定。星期三,英國器官移植協會譴責這一做法,稱之為不能接受、違反人權。英國倫理委員會主席魏摩對英國廣播公司說,摘除器官和病人接受器官移植的速度很快,有時甚至不到一個星期,這使人可以得出結論,器官將被摘除的犯人早在處決前就已確定。

所謂的器官移植旅行使出售器官的交易更為贏利。越來越多的病人來自西方國家,其中有英國、日本和韓國。魏摩說,他與同事們看望了那些考慮前往中國接受器官移植的英倫情人,他十分希望他們能認真考慮一下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