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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江陳會」重慶登場 ECFA正式簽署

2010年6月29日

兩岸第五次江陳會談29日在大陸重慶登場,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代表簽署了兩岸經濟協議(ECFA)與智慧財產權協議,同時討論過去12項協議的執行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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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丙坤(左)和陳雲林圖片來源: AP

1945年,國民黨和共產黨在重慶展開談判,後來國民政府就從大陸遷到了台灣。六十五年後,兩岸又在重慶舉行第五次江陳會,台灣在野黨批評這是中國處心積慮的安排,充滿政治意涵,但馬英九政府強調,此行是兩岸互惠繁榮之旅,地點只是客隨主便。

兩岸會談地點的敏感性可以淡化,然而,此次江陳會簽署兩岸經濟協議(ECFA),確實又是歷史重要的一頁。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表示,ECFA是一項雙方互諒互讓、充分釋放善意的協議;他並強調,希望協議達成後,有關各方能積極推動,保證協議順利實施。陳雲林說:"我認為這將是一份平等協商、互利雙贏的協議,這同時也將是一份雙方互諒互讓、充分地釋放善意的協議,我們希望這一紙承載兩岸同胞期待,凝聚兩岸各方心血的協議,能夠早日取得經濟效益,早日切實照護兩岸同胞。"

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則強調,ECFA是以平等協商與世貿組織(WTO)的原則為基礎,並考量兩岸特殊關係與經濟結構差異,共同努力協商出的成果。江丙坤說:"這項協議的簽署,不但是兩岸經貿關係重要的里程碑,也是兩岸各自面向區域經濟整合,還有全球化發展趨勢之下,極為關鍵的一大步。"

除了簽署"兩岸經濟協議(ECFA)"與"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兩項協議外,在29日的會談中,雙方也共同回顧與檢討兩會過去兩年來所簽署12項協議與1項共識的執行情形,其中,包括:台灣提出兩岸空運航班數依然不足、重大食品安全個案有待進一步積極協處,以及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的協議架構下,及早促成重大經濟犯的遣返等,應根據急迫性,訂定優先順序,由兩會即時召開相關會議進行檢討與改善。

兩岸並針對第6次江陳會談議題進行討論並取得共識。雙方同意將"兩岸醫藥衞生合作"、"投資保障協議"列為下次會談的議題,並即時展開商談的準備,盡早完成協商。而根據目前兩會制度化協商安排,雙方將於今年年底前在台灣舉行第6次"江陳會談"。由於兩會在第四次江陳會達成的共識,希望能簡化會談流程,江陳會的舉辦將不會把參訪納入其中,所以此次正式代表團的行程只有3天。30日江丙坤與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會面後,海基會代表團即返回台灣。

China Taiwan Handel Pakt Flash-Galerie
ECFA協議簽署現場圖片來源: AP
NO FLASH Demonstration in Taipeh
6月26日台灣部分民眾舉行抗議簽署ECFA的示威活動圖片來源: Sarah Berning

作者:尼爾(台北特約記者)

責編:石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