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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國遺忘的孩子

嚴嚴2007年1月7日

近日,德國西德意志廣播電台刊出了一篇報導,題為「被中國遺忘的孩子「。文章中的主人公徐志,父親在監獄服刑,母親也隨後失蹤。無人看管的徐志只能流落街頭。兩年前,公安機關在福州火車站將流浪的徐志帶到了北京一家特殊的兒童村---這是一家專門收養服刑人員子女的兒童收養所。德國之聲記者嚴嚴對兒童村做了如下專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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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 ZB

原陝西省監獄管理局高級警察--張淑琴,5年前在北京市板橋村正式成立了她在中國創辦的第六家專門為服刑人員子女開辦的兒童收養所。這些孩子的父母大都因為盜竊,兜售非法光碟被判處短期徒刑,或因殺人被叛處無期或終身監禁。兒童村村長張淑琴認為,這些服刑人員的子女並沒有罪,他們沒有了父母後,生活變得十分艱難,有的在街上乞討為生,有的甚至會走向犯罪的道路。這種狀況帶來了巨大的社會隱患。張淑琴介紹說:

「這些孩子有很嚴重的心理問題。這一般分為兩個階段,來兒童村前他們因為家庭背景原因,很多孩子心裡充滿了仇恨,報復,嫉妒的心理,當然還有暴力傾向和嚴重的說謊問題。來兒童村之後,一般男孩子一過14歲會令人頭疼,他們整天打架,鬧事。女孩子呢,就比較早熟,她們很會利用女孩子的天性來爭取她們想要得東西,這些都很危險。所以說這些孩子的心理問題比較多。」


收養所內孩子的流動性很大,孩子的來源一般由當地派出所接到舉報或是犯人被捕後由警務人員將孩子送到兒童村。短期徒刑的一般刑滿釋放後,會把孩子接走。那些刑期較長犯人的孩子會被撫養到16或18歲後離開收養所。這期間張淑琴會幫助孩子們學習職業技能,參加職業培訓,或給他們介紹工作。據中國官方統計,服刑人員的孩子在中國大概約100萬。張淑琴說這麼龐大的工作,她一個人是無法完成的。她說:

「我們開始的想法很幼稚,覺得兒童村成立後會有許多人站出來響應,捐款。這樣很快每個省都會建立一個兒童村。結果發現根本不行,因為我們不是有錢人。所以我們要敦促政府,讓他們把這個計劃納入法律條文。經過多年的努力,2005年12月,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下達了文件,將對服刑人員子女的幫持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進行考核。」

11年前張淑琴就開始在陝西創辦兒童村,這一路上她說她最缺的就是錢。現在北京的兒童村有500多個孩子,好在給兒童村捐款的人數也在增加,其中外國人居多。例如,德國大眾汽車給孩子們捐贈了洗衣機,西門子公司帶來了新電腦。目前村內的愛心小屋也是德國等愛心人士建成的。中國本國企業的捐款就比較少,張淑琴說是因為「他們的捐贈主要是迎合政府的號召。另外,他們要捐給有政府背景的慈善組織。像我們這種屬於草根NGO,所以國內的大企業很少捐錢給我們。」

兒童村屬於非政府組織,沒有政府撥款,所有費用,包括到監獄探望父母的費用,住宿費,餐飲費都要自籌資金。這樣的情況下張淑琴呼籲能夠有更多的愛心人士真正關心這些服刑人員的孩子:「我覺得我要幫助這些孩子解決實際問題。他們需要幫助,有病上醫院,有錢上學,還有我們整個這個機構營運都需要資金。有個組織曾經給我頒發一個獎杯,我說,我不要獎杯,我要錢!!有了錢我可以幫助更多的孩子。」

中國對孤兒和殘疾兒童有相關的法律保護和民政部門管理,但唯獨對服刑人員的子女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西德意志廣播電台的報導呼籲: 作為一個世界強國—中國政府應該對這100萬孩子承擔責任,盡快出台相關的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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