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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中國要的是不受西方政治影響的公民社會」

來源:Merics2016年4月28日

經過約一年的細節修改,中國4月28日批准了境外NGO管理法,將於2017年1月1日生效。約1000家外國在華NGO將面臨嚴重的限制。德國墨卡托中國研究中心(Merics)以問答的形式對此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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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molbild Taiwan Zurückweisung des chinesischen Sicherheitsgesetzes
圖片來源: Reuters/J. Lee

(德國之聲中文網)德國墨卡托中國研究中心(Merics)政治、社會、媒體課題研究團隊負責人古思亭(Kristin Shi-Kupfer)就中國批准《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作出分析。

這部新法最重要的變化何在?

外國非政府組織(NGO)如今成為國家安全部門監管的對象。公安部負責其註册和監管工作。如果有關部門認為,外國NGO工作人員觸犯了一些很有彈性的概念,如"國家利益"或"社會秩序",或者"企圖顛覆國家政權",未來將面臨嚴厲的懲罰。

北京政府通過該法用意何在?

中國領導層希望限制外國NGO的政治以及一部分社會領域的影響力。這主要針對來自西方民主政體的組織。中國希望防止"西方敵對勢力"的滲透。北京認為,西方價值觀和政治秩序觀念可能推動政治自由化,比如獨立利益代表和法治國家。

與此同時,北京希望在特定的、非政治敏感領域繼續從外國NGO的知識和參與中獲益。中國政府近期將公佈這些具體領域有哪些。學校、醫院以及自然和工程科學方面的合作已經寫明不在該法律的管轄範圍內。顯然,北京不希望國家安全考慮給這方面的項目以及工業創新能力帶來損失。

該法律草案審議期間,不少外國政府代表和專家表達了嚴重憂慮。這些表態是否起到效果?

北京顯然做出較小的讓步。法律更名後,更明確指外國NGO在中國境內的活動,而不是此前間接涉及外國NGO在其它國家與中國有關的活動。此外,據媒體報導,有關五年後重新註册的規定也被刪除。外國基金會、社會團體和智庫未來可在中國申請註册多於一個代表機構。

此前的法律草案顯然在中國領導層內部也受到批評。為什麼呢?

中國內部的權力與利益派別日益複雜。比如民政部對於移交權限以及隨之而來的預算減少並不高興。兩天前,中國新華社不同尋常地詳細報導了中國人大等部門做出的努力。這暗示政治領導層存在較大的利益衝突。中國的研究機構和教育機構也認為其合作項目--以及相應的資金受到威脅。媒體報導中也強調相關領域中外學者合作的重要性。過於嚴格的限制被認為有損研究工作和中國的聲望。

Kristin Shi-Kupfer Mercator Institute for China Studies Berlin
德國墨卡托中國研究中心(Merics)政治、社會、媒體課題研究團隊負責人古思亭(Kristin Shi-Kupfer)圖片來源: MERICS/Marco Urban

有觀察家擔心這意味著"中國公民社會的終結",您怎麼看?

對公民社會人士(如新近針對記者和律師)的系統性監控和打壓不斷增加,使中國公民社會的活動空間明顯受到限制。對於提供法律咨詢、代表或聯絡利益群體的中國NGO而言,爭取合作夥伴和資金幾乎成為不可能。

但3月底通過的慈善法,北京卻發出明確訊號,將扶持從事慈善活動的中國NGO。註册規定放寬,募款和退稅的可能性加大。北京由此對數年來日益受歡迎的私人基金會等予以扶持。數年來,國家不斷從慈善領域撤回,讓私人資本流入。

外國NGO接下來該如何活動呢?

外國NGO必須清楚地意識到,在法律咨詢和代表利益團體領域的工作必須減少甚至放棄,否則不單危及自身,在最嚴重情況下還會給其中國工作人員帶來司法後果。另一種可能是,將這些活動放在受批准的類別之下重新申報。這是否行得通,取決於在政府所宣佈的額外規定之下,該法律的落實力度是否弱於此前的預計。

在中國的對外合作意願上,該法律的通過意味著什麼?

中國發出訊號,其自信心不斷增強,同時也有些自相矛盾。在外交和對外經濟政策上久已觀察到這一跡象。我觀察到一種對內對外的"選擇性關閉"。所有可能推動政治自由化的價值觀和政治秩序觀念都受到打擊。在諸如德中法治或人權對話等平台上,中國領導層日益拒絕有關法治國家和三權分立的交流。與此同時,北京扶持在現有體制框架內特定領域的國家公民社會組織,並逐漸由私人企業基金會提供資金。

以上問答由德國墨卡托中國研究中心(Merics)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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