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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勝:中國沒有秘密逮捕

2012年3月9日

中國常常會出現民權人士被警察秘密拘捕長達數月的情況。現在,一項有爭議的新法案將使警方的權限合法化。但人權專家認為,人大會議上提出的「刑事訴訟法草案」並未使保障人權獲得真正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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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inclothed police officers drag away a man who tried to present a petition outside Beijing's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 where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is being held Thursday, March 12, 1998. Police have detained many people who have attempted to petition lawmakers during the two-week annual meeting of China's legislature. (AP Photo/Ahn Youn-joon)
圖片來源: AP

有爭議的刑訴法草案將繼續允許警方秘密關押或"監視居住"民權人士最長可達六個月之久。也就是說:嫌疑人被警方軟禁在家中,或是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將其扣押在某個"特殊"地方,如賓館。去年,持批評態度的律師江天勇就在類似這樣的地方被拘押兩個月之久,並遭到了嚴重虐待。江天勇說:

"新的刑事訴訟法如果就真的這麼通過了,那麼中國的強制失蹤將在中國被完全合法化。在這六個月裡,由於無法得到外界的訊息和律師的幫助,可以說半年的時間裡,他(警方)要什麼就可以得到什麼。因為家人也不知道你在什麼地方,也無法給你請律師,你可能完全要聽命於他。"

Chi0903 China Verhaftung - MP3-Mono

新的刑事訴訟法曾對軟禁拘留無需通知家屬作出了規定。這不僅在中國,在國際社會也引起了不滿。而現在,刑訴法中刪除了逮捕後不通知家屬的條款。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這樣說,

"對犯罪嫌疑人採取逮捕措施,或者說採取監視居住措施,除了無法通知以外,其它一律都需要24小時內通知家屬,因為在我們國家沒有秘密拘捕,法律也沒有這樣規定。"

儘管如此,警方既不需要告知家屬被關押的地點,也不需要告知被逮捕或軟禁的理由。在例行逮捕中,如果被逮捕人涉嫌恐怖主義活動或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警方可在30天內不通知家屬。批評家認為,這一規定是給政治專橫打開一扇危險的後門。因為中國總是以國家安全為由對持不同政見者和民權人士秘密關押。人權專家

羅助華( Joshua Rosenzweig)認為,新的刑訴法草案仍存在很大問題--尤其是多年來警方擅自逮捕的權利。羅助華說:

"如果上述情況一旦被寫入法律,那麼之後就很難撤銷。這樣做將擴大逮捕,使警方秘密逮捕的權利得到法律認可。"

Police officers drive an electric police patrol car through a busy shopping street under the rain in Shanghai, China, Sunday, March 6, 2011. (AP Photo/Eugene Hoshiko)
圖片來源: dapd

至少從字面上看,草案也包括了一些改進。今後刑訊逼供收集的口供證言不能再作為證據。律師的權利將得到增強。但許多法律專家仍懷疑,該條款能否付諸實施。江天勇說:

"新的刑事訴訟法至少將保障人權寫進去了,不管它能不能得到執行,至少它又增加了一個條款。所以說,可能有這個條款以後法律執行上也有個基礎吧。 "

下周,全國人大3000名代表要就新刑訴法草案進行投票。這項草案將以多數通過,但問題是:在人大會議的歷史中,還從未有過一項經過人大代表決議的提案被否決。

作者:ard 編譯:嚴嚴

責編:李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