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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平觀察:中國需要非暴力,更需要不合作

長平
2019年7月31日

中國網路異議的先驅者黃琦被判重刑12年。時評人長平認為,與 「廣州三君子」、「成都酒案四君子」及陳雲飛一樣,黃琦是中國真正的非暴力不合作踐行者。這起肆無忌憚的人權迫害案沒有得到國際社會的足夠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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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Huang Qi 2012
中國網路異議的先驅者黃琦被判重刑12年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AP Photo/Gillian Wong

(德國之聲中文網)表面看上去,北京四面楚歌:中美貿易戰硝煙未盡,香港抗議沒完沒了,新疆的"再教育"集中營屢受譴責……與此同時,這幾乎也是專制政權的幸福時光:大權獨攬,少有挑戰;媒體一律姓黨,唯有歌功頌德;人權律師群體被消滅殆盡,上訪者再冤也只能跪著喊;貿易戰不僅沒有被扼住咽喉,還大有愈戰愈勇之勢,而且美國總統罕見地一再稱獨裁者為好朋友。其結果之一就是,異議人士遭到肆無忌憚的打擊。中國網路異議的先驅者黃琦,本周被判重刑12年。在前述熱點新聞的煙幕彈掩護下,這起喪心病狂的人權迫害案,在國際社會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

保守秘密和公開秘密,到底何為犯罪?

這是近年來判決刑期最長的人權迫害案。十年前,當局要嚴酷地懲罰劉曉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了11年,然後將他關押致死;如今,他們要更加嚴酷地懲罰黃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刑期都不夠用了,換成了"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及"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由於黃琦長期身患重疾,並屢遭酷刑,無國界記者(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稱,這12年刑期"相當於死刑"。

一個極度濫用權力的專制政權,將凡是不利於鞏固集團權力或者權勢家族私利的事情,都列為國家秘密。於此情景,保守秘密和公開秘密,到底何為犯罪?對外援助動輒數十數百億美元,決策過程從來都是黑箱操作,這樣的"國家秘密"難道不該洩露一下?"愛國小粉紅"們口口聲聲"祖國領土一寸都不能少",可是中俄邊境大片領土被割讓,割讓條例也成了"國家秘密",它難道不該洩露一下?在中共的歷史教科書中,清朝喪權辱國,罪莫大焉,可是人家至少還能將領土條例公之於眾。

跟煽動顛覆專制政權一樣,揭露其統治黑幕,也是英雄壯舉。只是,我們相信,如此荒唐的罪名,恐怕也是強加於黃琦的。今年56歲的黃琦,因為在"六四天網"報導法輪功遭受暴力迫害,以及揭露2008年四川地震中的校園豆腐渣校舍工程,已經先後在獄中度過了8年。這樣一個公開反抗暴政的異議人士,能有什麼"國家秘密"可以洩露?

正如用尋釁滋事罪來打擊人權律師一樣,中國法院定罪和量刑都跟法律毫無關係,而是對黨的"絕對忠誠",連兒戲都不如。如此重判黃琦,據稱乃是因為他堅守正義,不肯認罪,告訴警察說酷刑折磨最後也"只能得到一具屍體"。

合作者太多,反對者太少

1998年6月4日,六四天安門鎮壓十周年之際,黃琦創辦了這家維權網站,後來乾脆直接更名為"六四天網"。敢於直接用"六四"命名的國內網站,恐怕沒有第二家。"天網"來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更是寓意正義不會缺席,歷史終將審判。

值得一提的是,在更名為"六四天網"之前,黃琦的網站因為尋找失蹤者一時符合當局宣傳需要,被第一官媒《人民日報》表揚報導。黃琦沒有因此投機鑽營,轉而為黨"叼飛盤";也沒有像某些媒體那樣一邊對黨搖尾乞憐,一邊對公眾義正詞嚴,扮演"上情下達"、"裡外溝通"的角色。作為六四一代,他毫不猶豫地拒絕妥協,堅持抗爭。

與公開譴責中共政權的"廣州三君子"(唐荊陵、袁新亭和王清營)、寧可"犯罪"也要紀念六四的"成都酒案四君子"(羅富譽、陳兵、符海陸和張雋勇)以及單槍匹馬挑戰極權的陳雲飛一樣,黃琦是真正的非暴力不合作踐行者--中國需要非暴力,更需要不合作。專制政權之所以在看上去四面楚歌的環境中如魚得水,就是因為合作者太多,反對者太少。

長平是中國資深媒體人、時事評論作家,現居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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