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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已做入獄準備 呼籲港人不要放棄

2017年8月16日

香港法院本周四將就"重奪公民廣場案"作出判決。案中被告黃之鋒在周三表示,已做好可能會被判刑入獄的準備,希望出獄時看到更美好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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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Studenten Aktivismus
從左到右: 羅冠聰、黃之鋒、 周永康(攝於2016年2月)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J. Favre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因2014年9月闖入"公民廣場"而被定罪。黃之鋒接受社會服務令80小時、羅冠聰接受社會服務令120小時、周永康判入獄3周,緩刑1年。香港律政司之後提出覆核刑期,本周四(8月17日),法院即將宣佈審判結果。

黃之鋒向香港商業電台表示,已有心理準備即時監禁。這名20歲的大學生向法新社表示:"被送進監獄,我已經有付出這個代價的心理準備。不過我根本不後悔,我們所做的一切證明了香港人繼續在第一線反對專制統治的決心。"

去年8月,香港東區法院就2014年發生的示威者衝擊"公民廣場"事件,裁定黃之鋒和周永康參與非法集會罪成立、羅冠聰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立。香港律政司認為三人應該受到更重的懲罰,提出刑期覆核。香港經濟日報報導,香港高等法院將在本周四(8月17日)進行宣判,黃之鋒在臉書Facebook上呼籲民眾周三晚上到公民廣場舉行集會。

法新社指出,煽動或參與非法集會最高可判處五年徒刑。周永康向法新社表示,他並不害怕:"如果願意犧牲我們的所有,就沒有什麼可怕的。"

黃之鋒也說有精神上的準備,他對家人感到抱歉:"我對家人感到內疚和抱歉……他們把我養大,花了很多錢讓我參加社會活動,但最終我可能被送到監獄。我之前說過將會在監獄中繼續我的學業。"

"香港01"指出,根據現行法規,若監禁超過3個月,就不能參與立法會選舉,明天的判決或會影響黃的參選。

周三晚間,黃之鋒、羅冠聰等數百人聚集在公民廣場。立場新聞報導,黃之鋒表示為能夠參與雨傘運動感到光榮。他認為香港進入威權時代,令他們入獄的事件會陸續而來,包括他自己,現在面對著嚴峻的情況。他也呼籲民眾不要放棄,希望出獄後看到一個有希望的香港:"當我們這一班要做監的年輕人都未放棄香港,你們又何必放棄香港呢?"

黃之鋒帳號周三夜間在Facebook轉發羅冠聰發表的一篇長文,羅冠聰寫道:"我會以最和平的心面對明天的判刑。……身陷囹圄,希望日後出來時,會是更美好的香港。"

 

文木 / 安靜 (法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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