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的弹性 | 媒体看中国 | DW | 04.12.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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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看中国

中国新闻的弹性

中国政府上周公布的九条规定放宽了对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的限制,但这样的“新闻自由”从2007年元旦至2008年北京奥运结束,只实行21个月。世界报在报道这一消息后写道:

不是什么都报

不是什么都报

“改革的规定并没有废除许多针对外国人的特殊条款,例如前往西藏要申请批准,在北京天安门广场的行为也有专门规定。在出现游行示威、罢工、事故或非常情况时,警察可以继续以维护社会秩序为由阻止记者采访。

不过,中国官员毕竟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意给外国记者制造麻烦,也不能指责他们违反规定进行非法采访。北京记者俱乐部进行的问卷调查表明,2004年以来,至少有72人次的记者受到以上指责,工作受到阻挠。当局的‘弹性条款’规定,派驻中国的记者只有在预先向当局通报采访目的并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采访工作。

现在,新的第六条取消了这一旧规定,但1990年的其它规定仍然有效,中国的安全部门不必担心会失去对外国新闻记者的控制。特别是第14条,禁止记者从事与其身份不符、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公共利益的一切活动。第21条规定,这一条的解释权在中国外交部。”

热比亚曾是中国人大代表、维吾尔族企业家,自政治上失宠后,去年秋季被迫流亡美国,在海外为维护新疆维吾尔族的权利而和平奋斗。她留在中国的两个儿子最近因所谓的偷漏税款一个被判入狱,一个课以罚款。法兰克福评论报写道:

“香港人权组织‘人权观察’的贝克林说,‘这明显是对热比亚为维吾尔人维权的报复’。热比亚的儿子没有获得充分的司法辩护,对他们的诉讼有很大疑点。多年来,人权组织批评中国国家在这个原料丰富的地区迫害维吾尔人。反叛的维吾尔人受到系统刑讯拷打,为恐吓居民,人犯被公审处决。

为了加大对异议人士的压力,北京领导人不惜搞株连九族。其它事例也提供了证明。记者戴晴因批评三峡工程曾入狱一年,当局不允许她的一个女儿上大学。其它一些民权人士的家属失去了工作或被解除了住房租约。

1989年在天安门广场领导抗争的前学生领袖吾尔开希在军队开始屠杀后逃亡国外,15年不能会见父母。中国当局不批准他的父母出国休假看望儿子。吾尔开希说,因为政治异议人士有不同的看法,他们就惩罚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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