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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同志”起诉省民政厅

2014年4月12日

如今中国的同性恋群体基本不会受到中国政府的干扰,前提是他们不在公共场合公开露面或提出政治诉求。大部分同性恋者对此持默认的态度。不过,来自湖南的一位20岁年轻男子却誓争同性恋权利,把民政厅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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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ptionsrecht für Homosexuelle Symbolbild
图像来源: picture alliance / dpa

(德国之声中文网)湖南长沙一幢居民大楼第15层的一间小小的居室是同性恋组织“同爱”的所在地。房子面积不大,只能放下两张办公桌和一张沙发。墙边的柜子里摆放着性爱用品、内衣或者保险套等商品。20岁的小寒(化名)是这个组织的负责人,近日,他将湖南省民政厅告到法院。

他希望能够把以工商形式登记注册的“同爱”,转而注册为民间社会组织,这样一来既有利于接受援助资金,也能减轻税务负担,并且可以组织公开活动。小寒在几个月前递交了相关申请,不过却遭到了湖南省民政厅的拒绝。接受采访时小寒表示:“他们拒绝了我们。他们的依据是中国《婚姻法》不承认同性婚恋关系,而且说同性恋与我国传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悖。”

小寒对这样的答复无法接受,遂向法院递交了诉状,状告湖南省民政厅。根据中国官媒新华社的报道,小寒在起诉书称,民政厅回复的部分措辞侵害其名誉权。民政部门给他的回复中“同性恋与我国传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悖”的表示让他觉得这种措辞侵害了其和“同爱”组织的名誉权,希望民政部门就此书面道歉并撤销这一回复。他表示,根据中国的宪法,他有权利成立一个组织,而对方从道德角度出发给出的理由完全不成立,因为追溯历史,几百年来的中国历史对同性恋都是接受的态度。他的第一次申诉不出预料的遭到驳回。小寒现在决定要提出上诉,抗争到底。

“不非法也不合法”

直到几年之前,同性恋在中国还是一个禁忌的话题,自1997年起,同性恋不再被归为犯罪行为。过去一段时间里,这个群体的生存环境有所改善。在大城市里他们有着自己的活动圈子,媒体也会报道和同性恋有关的话题。不过国家政府则十分低调,当局不准成立正式的同性恋组织,不能公开集会,小寒说:“中国政府对待同性恋这个话题一直都持一种态度:不非法也不合法。虽然没有禁止,但是遭到排斥。你只要不做的太过分,我们(政府)都OK。”
而小寒有意识地跨过了这个界限,他要求希望得到国家法律上的承认,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表达诉求了,2013年5月,小寒和“同爱”组织在长沙举行集会, 来自中国各地的男女同性恋纷纷赶来参与活动,一些人举着巨大的彩虹旗帜,他们口中喊着“我是同性恋,我骄傲!”或者是“撑同志,反歧视!”的口号。虽然这次活动得以正常举行,不过在当天夜里小寒被警方带走,拘留12天。他说:“中国的同性恋可能大部分是安于现状。私下里他们交朋友都没有问题,他们缺少对自己权利的认识,政府并没有积极地打压他们,所以只有少数人愿意冒险去争取,去做这些事情。”

今年他计划再组织一次游行活动,他知道这是超越红线的,并且因此会越来越引起当局的注意,谈到是否有所顾虑和担忧,他的回答是:“会有的”,不过他还是会继续自己的抗争。

作者:ARD 编译:文木
责编: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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